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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法草案拟维持现行税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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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发布时间:2019-12-24 15:09:43

原标题:契税法草案提请审议

拟维持现行税率不变

契税法草案今天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赠与、交换应当依法缴纳契税。

1997年7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契税。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刘昆在对草案作说明时说,从实际执行情况看,契税税制要素基本合理,运行比较平稳。制定契税法,可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将《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内容作了必要调整。

草案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关于税率,草案维持现行税率不变,规定契税税率为3%-5%;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草案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蒲晓磊)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