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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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财政部部长刘昆作关于草案的说明。
1997年7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定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契税。
刘昆介绍,制定契税法,可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将《暂定条例》上升为法律。(冯添)
责任编辑:张红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