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首页>>
人大立法>>人大监督>>
广西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
我要纠错【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来源: 广西人大网发布时间:2019-12-17 11:32:54

原标题:张秀隆率队赴崇左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 

12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检查组组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秀隆率队赴崇左市扶绥县开展《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前往扶绥县渠黎镇实地检查琦泉公司蔗叶处理生物发电项目、雷达农机合作社机械化粉碎还田项目,深入了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扬尘污染防治等情况,并在扶绥县召开汇报会,听取崇左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扶绥县、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图为执法检查组在扶绥县渠黎镇实地检查琦泉公司蔗叶处理生物发电项目

张秀隆肯定了崇左市及各县区为落实《条例》所做的努力。他强调,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视察时提出的“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要求,切实提高和增强保卫蓝天碧水净土的政治站位和行动自觉,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做好。

张秀隆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尊崇、遵守法律,用法律的武器推动工作,用法治的力量治理污染、保护环境;要狠抓法律法规的执行,逐条落实到位,切实推动各级政府把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工作责任、法律责任落到实处;要落实好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的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深入查找条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清病灶、对症下药,下定决心,采取坚决措施,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推动环境保护法律责任落实,确保条例得到全面有效贯彻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毛振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沈德海等执法检查组成员参加执法检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邓超冰陪同参加检查活动。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