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乱停共享单车最高罚200元 |
【我要纠错】 | 【字体:大 默认 小】【打印】【关闭】 | ||
|
《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对于不文明行为规定了明确的处罚措施。比如,在楼道等公共空间堆放杂物且拒不清理者,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从建筑物向外抛物且拒不改正者,可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1000元罚款;共享单车使用者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停放车辆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者,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最高处以200元罚款。
北京市还探索建立“文明行为激励回馈制度”。文明行为记录有望与积分落户加分、住房和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优待、现金奖励等优惠政策挂钩。用人单位还可能在招聘录用、职位晋升、待遇激励等方面,将文明行为记录作为重要参考条件。同时,北京市拟建立文明行为引导制度。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招募志愿者等方式,组建社会文明引导队伍,协助做好文明行为宣传、引导、监督等工作。(姜忠奇)
责任编辑:张红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