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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依法惩治新类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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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人大网发布时间:2019-11-22 10:30:59

原标题:[审议之声]要依法惩治新类型犯罪

10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的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中,有些出席人员提出要依法惩治新类型犯罪。

有的出席人员指出,近年来,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多发,受害人数多、传播速度快、案情复杂,如果处理不及时容易酿成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建议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共同研究、加强配合,统筹依法审判与追赃挽损、化解风险、维护稳定工作,加大对这类犯罪的源头治理力度,将其尽量遏制在萌芽状态。有的出席人员指出,金融领域恶意骗贷、恶意逃废债行为增多,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尤为明显。建议针对这一问题开展专项打击,尽量缩短办案周期,加快涉案财产追缴,及时追赃挽损,保护出借人合法权益。部分出席人员指出,伴随经济社会、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各类犯罪形式变化、手段翻新,惩处难度不断加大,一些新类型犯罪的罪责认定存在争议分歧,缺乏法律、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难以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给刑事审判工作带来新的考验。建议加快对新类型犯罪研究,及时完善措施,堵塞漏洞,加大惩治力度。(王萍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