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首页>>
人大立法>>人大监督>>
天津市人大视察校园欺凌治理情况
我要纠错【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来源:天津人大网发布时间:2019-11-19 11:35:00

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天津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实施情况

用法治方式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

11月14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教育专业组人大代表,对去年11月21日颁布实施的《天津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虹参加并讲话。

视察人员先后来到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和新华中学,察看心理咨询室,与学校有关负责同志、高校辅导员和中学班主任深入交谈,了解法治宣传教育和法规实施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天津市教委、天津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和团市委落实法定职责的汇报,邀请专家学者介绍校园欺凌专题研究成果。视察人员围绕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深化家校联合、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等方面,提出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的意见建议。

李虹指出,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事关文明校园和社会治理制度建设。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依法加强校园欺凌预防和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责任感。要加强法规宣传和贯彻实施,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的意识和能力。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和专业优势,持续加强对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进一步推动法规深入有效实施。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