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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措施为公益诉讼提供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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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发布时间:2019-10-25 11:08:10

原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报告

完善立法配套措施为公益诉讼提供制度支撑

10月24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议中,委员们认为,报告客观介绍了近几年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所取得的巨大成绩,同时认真剖析存在的问题困难,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为下一步更好地发挥公益诉讼检察作用指明了努力方向,规划了工作路径。

委员们同时指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虽然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在实践中还需要不断完善和加强。尤其是相关法律规范体系尚需完善是当前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进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建议尽快推动立法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健全立法完善配套措施

目前,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关于检察公益诉讼的规定比较原则,“两高”相关司法解释对一些问题的规定也存在模糊之处,导致实践中很多具体问题各地各部门之间存在不同理解和不同做法。分组审议中,多位委员将关注的焦点放在了法律制度和配套措施的完善方面。

吴玉良委员建议立法机关、检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梳理分析各地反映涉及法律规定和配套制度不完善的具有共性的问题。对于需要通过完善法律解决的,在充分研究论证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适时提出修改法律的建议。

“开展公益诉讼要职权法定、程序法定。现在虽然有一些规定,但是还比较原则,也不完善,下一步应该共同努力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韩晓武委员建议进一步加快公益诉讼配套措施的出台,包括完善刑事诉讼特定的程序规则,为公益诉讼进一步提供法治保障。

李锐委员也认为需要注重配套制度机制建设,包括,完善与审判机关沟通协作机制,畅通联络渠道,就公益诉讼案件起诉、管辖、审判、法律适用、证据标准、执行等实务问题共同研究,达成共识;探索建立与检察机关的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和协作配合机制,明确线索移送范围、程序、反馈等规定。

“公益诉讼检察实践中还是有一些理解和适用上的分歧。”徐绍史委员认为,下一步,要根据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研究,出台完善相应的规则,并且加强对基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指导。同时,进一步梳理研究与之相关配套的法律制度并提出可行的方案建议。

谭耀宗委员强调要加强调查核实权的法律保障,确保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开展有效的调查核实工作,如调查对象必须配合证据保护。特别是针对有关行政部门,被调查单位和个人有配合的责任。


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

分组审议中,委员们建议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扩大社会公众对公益诉讼检察的知晓度、参与度,让公众充分地了解公益诉讼检察的重要作用,凝聚全社会公益保护的共识,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

“公益诉讼是个新事物,如果社会不了解,人民群众不了解,开展起来还是有一定困难的。所以检察机关有责任加强宣传,其他有关部门也有这个责任,而且宣传要动心入脑。”韩晓武说。

吴玉良强调要增进全社会公益保护共识。他指出,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争取各方面支持,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工作协作联动,把执法办案与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起来,弥合分歧、形成合力,真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行政机关要深刻认识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对于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自觉接受法律监督,不要认为检察机关是“找茬儿”“挑刺儿”。

李锐建议各级检察机关应当采取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方式大力宣传公益诉讼工作。“对社会影响较大、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及时发布案件信息,公开案件办理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夯实公益诉讼检察能力

审议中,委员们认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关键在“人”,必须要加快公益诉讼队伍的建设。

“报告中指出,现在公益诉讼有十几万件,但是主要集中在前10名办案比较多的几个省份。”鲜铁可委员指出,要加强对相对落后地区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的指导,通过办理培训班、发布指导性案例和指导性意见的方式,提升整体办案质效,通过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采取异地交办、上下合办等方式扩大办案效果,推动落后地区办案水平提升。同时,鲜铁可还建议,建立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解决公益诉讼专业人才短缺问题。

谢广祥委员建议进一步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强化公益诉讼办案机构、办案组织建设,逐步配齐配强专业人才,充实一线办案力量。注重内部挖潜,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通过专题研讨、案件实训、庭审观摩等方式提升公益诉讼队伍专业化水平。同时,建立公益诉讼专家咨询团队。

“要建立公益诉讼专门人才培养长效机制,通过专题研讨、案件实训、庭审观摩、对外交流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系统培训,提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李锐说,最高检要指导帮助各级检察机关配齐配强专业力量,推动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不断提升办案队伍的能力。


建立有效借助外力机制

鉴于公益诉讼过程涉及到很多专业领域,多位委员认为,除了检察专业人员的队伍建设以外,还应建立一种有效地借助外力的机制,利用好相关专业机构,推动工作提质提效。

谢经荣委员说,公益诉讼涉及的领域广泛,专业性很强,涉及的区域范围也很大。怎样把检察职能同社会专业队伍优势相结合,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问题,怎样建立专业队伍参与公益诉讼制度,还需要积极探索。

“要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徐绍史认为,公益诉讼还要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队伍的专业能力和复合能力建设上下功夫,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需要。同时,要加强协作机制建设,继续建立和强化与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协作机制,特别是要与社会组织加强协作。(朱宁宁)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