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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获授权管辖横琴口岸澳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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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制日报发布时间:2019-10-22 11:30:59

原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拟作出决定

授权澳门对横琴口岸澳方区实施管辖

21日下午,《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邓中华在作草案说明时说,澳门路氹城和珠海横琴新区路桥相连,路氹城莲花口岸和珠海横琴口岸隔河相望。目前,往来两地的人员和货物均采取传统的“两地两检”通关模式,耗时长且不便利,其中旅客需要搭乘穿梭巴士经莲花大桥往返。随着通关量的不断增长,现行的通关模式和口岸设置已经不能适应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大背景下两地人员往来和经贸活动日益密切的现实需要。

为加强两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人员、货物等生产要素便捷流动,支持澳门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澳门特区政府经商广东省政府、珠海市政府,于2018年8月提出,希借珠海横琴口岸改扩建的契机,将莲花口岸搬迁至横琴口岸,并采取“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通关模式。国务院于同年10月原则同意有关请求。

实现上述请求事项须将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授权澳门管辖。经广东省、澳门两地政府商议并报国务院原则同意,拟授权澳门管辖的区域共有六个板块。

由于授权澳门管辖的区域位于内地,澳门依照其法律实施管辖需要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为此,根据广东省、澳门两地政府的建议,港澳办会同有关单位起草了草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授权澳门自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启用之日起,在决定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内对该区域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

对授权澳门实施管辖的区域作概要表述,包括: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莲花大桥和澳门大学连接横琴口岸通道桥相关部分(桥墩除外),以及澳门轻轨延伸至横琴口岸的预留空间。上述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启用。有关区域具体启用日期以及具体坐标和面积由国务院确定。

规定澳门以租赁方式取得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的使用权,租赁期限自有关区域启用之日起至2049年12月19日止。租赁期限届满,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可以续期。(蒲晓磊)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