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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对骗取社会救助行为实施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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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人大网发布时间:2019-10-16 17:34:00

原标题“”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对骗取社会救助行为实施信用惩戒

9月25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关于全省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大力推进社会救助诚信体系建设,对骗取社会救助行为实施信用惩戒,有效震慑、遏制“骗保”“骗救”现象。

社会救助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方式,发挥着保障国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托底性功能。根据报告,至2019年6月底,我省累计支出社会救助资金547.05亿元,救助各类困难群众2380万人次。2017年、2018年,我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被国家财政部、民政部评为优秀等次。对此,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点赞,并对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建言献策。

有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要加快建立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平台,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省、市、县三级纵向贯通、各部门横向衔接的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平台,将分散在各职能部门间的救助资源、动态化的救助需求和精细化的救助事项全部纳入平台运行,实现数据信息全域覆盖、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优化经办流程,方便精准识别、认定救助对象和比对救助信息,切实提升社会救助质效。

有的委员建议,要在扶志、扶能上更精准细致,积极开展分类指导,加强对不同人群的精准救助。“要充分发挥德治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作用!”有的委员认为,应着力推进社会救助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中华传统美德宣传教育,推进社会救助诚信体系建设。同时,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对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骗取社会救助行为纳入诚信记录,依法实施惩戒,有效震慑、遏制“骗保”“骗救”现象。

有的委员提出,要发挥民营企业、公益组织、慈善机构作用,建立健全社会力量与困难群众救助需求信息对接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王际凯)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