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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委出台意见高水平推进人大工作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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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人大网发布时间:2019-10-16 16:22:43

近日,舟山市委出台《中共舟山市委关于高水平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意见共分5个方面22条,这是继2015年后,市委再次对推进人大工作和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一是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党委工作部门支持人大工作、“一府一委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范畴,明确各级党委年度述职报告应当体现领导人大工作内容。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人大制度理论、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主体班次教学计划和各级干部网络学习必修课,优化课程内容,配强师资力量,提高学习培训实效。

二是健全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履职的体制机制。主要体现在八个方面:实行重要法规草案起草“双组长”制;进一步充实优化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政府部门立法工作力量;建立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法规实施情况报告以及立法后评估等机制;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深化拓展、提质增效;借助审计力量开展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建立人大审查监督与政府审计监督的工作衔接机制;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扩大专项工作评议、审议意见满意度测评工作的覆盖面,探索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法定监督方式;干部考察任用注重运用人大监督成果;将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规定落地落实,要求政府加快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完善报告的议题范围、方式和程序。

三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依法加强对机构改革后政府相关工作的监督。重视加强对监察和司法机关工作的监督,注重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与司法人员任免工作相结合,在市、县(区)两级人大常委会推进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在国家级开发区功能区探索设立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协助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组织代表活动等。全面开展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票荐(票选)工作,推进票决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是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进一步深化“双联系”、领导干部代表每年至少一次进联络站开展活动、代表反映意见处理反馈等机制,探索建立人代会期间代表审议意见督办机制;将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培训纳入党委组织部门的整体培训计划,提高培训工作系统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完善代表退出机制。对健全代表履职约束、届中调整和退出等机制明确了相关要求。

五是着力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能力建设。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和知识结构不够合理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具有法律、财经、科技等专业知识背景的组成人员比例;注重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中考虑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选。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力量建设。设立县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和县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推动乡镇(街道)设立人大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