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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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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人大网发布时间:2019-10-16 09:00:00

原标题:关于我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的思考

作者:杨根林    内容来源:本网    发表时间:2019-10-14 11:24:47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农产品需求数量上升,新增环境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将维持在一个较高水平,尤其是农药、化肥不合理使用以及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不足而产生的农业面源污染,加大了对土壤、水体和空气的环境压力,威胁着我国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安全。2018年6月24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快生态保护和修复,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其中,农业面源污染是净土保卫战的攻坚战。

农业面源污染是指主要由大面积施用农药、化肥或污水灌溉等要素的过量施用以及养殖业畜禽粪便的乱排乱放,超过了农田的养分负荷,出现了氮、磷、钾等养分的过剩,这些遗留在土壤中的过剩养分在雨水等作用下进入水体,从而产生了地表水的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加剧了土壤和水体污染,也威胁着农产品质量安全。

我国农业面源污染量大面广、复杂多样,污染防治工作起步也比较晚,要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并不容易,综合防治工作也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我国农业面源污染的成因及主要特点

在建国初期,农业的生产力及经营收益水平相当低下,而且经营收入是农户的唯一收入来源,因此“精耕细作”的生产方式就是农户的唯一选择,农业面源污染小而散。                    

改革开放之后,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非农收入不断提升的情况下,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下降。为确保我国的粮食安全战略,形成了新的市场经济的制度安排,即补贴化肥等要素的生产企业以及农户的粮食直补等政策,改变了生产要素的相对价格,使得“精耕细作”的生产方式瓦解,现代化学技术成为主流,化肥、农药等要素替代劳动,农业生产力水平、生产效率有所提高,与此同时却负面加剧了农业面源污染产生深度与广度。

2015 年,我国启动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的调整和完善工作,将以前的“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将政策支持的重点转向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这项政策实施对于农业面源污染的影响,需要进行实地调查,实证分析农业补贴新政的环境效应。

农业面源污染主要特点:一是污染源种类较多,主要包括化肥施用、农田固体废弃物、畜禽养殖粪污、水产养殖污水和农村生活污染等;化肥等的大量施用,既破坏耕地的土壤结构,加速其养分流失,促使土壤严重板结;又导致农产品品质下降、蔬菜中硝酸盐含量超标,严重威胁到人们的身体健康。严重的农业面源污染,还会诱发水体富营养化,破坏水下生态系统,对人畜的饮水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二是污染的区域差异较大,主要表现在不同区域面源污染的程度和不同区域面源污染的类型具有明显差异;三是污染监测难度较高,主要源自于农业面源污染的不确定性、分散性和滞后性。


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现状        

为有效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我国相继出台了《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规划(2016—2020年)》等一系列文件,特别是政府把“一控两减三基本”作为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策略和终极目标,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农业农村部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摆上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位置,2015年打响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出到2020年实现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减少,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农膜基本资源化利用的目标任务。目前,通过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我国农业生产方式由“浇地”变“浇作物”,正在告别“大水漫灌”,农业用水量占全社会用水总量的比重不断下降,为62.4%;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逐步提高,为0.542。在化肥农药减量方面,2017年我国水稻、玉米、小麦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为37.8%,比2015年提高2.6个百分点,全国化肥使用量提前三年实现零增长。2017年农药利用率达到38.8%,比2015年提高2.2个百分点,农药使用量已连续三年负增长。全国粪污综合利用率已经达到60%。秸秆利用方面,目前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2%左右,农用为主、多元发展的利用格局基本形成。地膜“白色污染”近年来备受关注。为此,农业农村部推动出台了地膜新国家标准,从源头保障地膜可回收性,提高防控效果。


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一是监管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农用投入品的生产、销售、使用、技术指导以及畜禽和水产养殖的管理等涉及多个部门,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的协同作战中尚未形成最大合力;农业面源污染的长期基础性监测调查和研究缺乏相应的专业机构,制订有效防控技术标准和措施的难度较大。二是技术和信息的支撑作用发挥不够。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缺乏全面而及时的信息发布和科学有效的技术指导,以至于小范围、小规模、单项污染防控技术示范多,支撑区域或流域层面的系统性、集成性示范工程少,单兵推进多、整体推进少,影响防控效果。三是民众生态参与的主体缺位。民众环保意识仍较淡薄,有关农业面源污染的知识匮乏,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意识较为强烈,对化肥和化学农药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环境危害重视不够,对已建成的农村环保设施缺少爱护,农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随意堆放的陋习还不同程度存在,导致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政策措施到位难。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对农业面源污染的危害认识模糊,污染治理的主动性和参与度不够。四是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不足。面对面广量大的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现有的道路、厕所、垃圾堆运、给排水管网、污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理等方面的基础设施还显不足,公共服务尚未完全到位。


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建议

一是应该抓紧制定和完善农业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律、法规、条例等。2019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实施的《土壤污染防治法》,是继《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之后又一部重要环境法律。各级人大应该深刻认识农业突出环境问题的严峻性,深刻认识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艰巨性和系统性,积极加强本区域农业面源污染视察调研,进一步加快农业面源污染地方性法律、法规、条例立法进程。

二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防控体系及监督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的监测、防控及监督体系。强化技术指导与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技术研发,创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平台,摸清全国农业面源污染底数,建立农业面源污染大数据;各级应加大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大力开展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系统性治理、多部门联合、集成性示范,积极推广流域或区域综合治理的成功模式,打破农业、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分头行动、各自为战的旧有格局,科学制定污染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系统化设计、总体化运作、规模化实施、集成化示范、整体化推进。

四是着力实施生态农业工程。通过实施农田面源污染综合防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等生态农业工程,因地制宜推广各种循环农业模式,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五是强化科技支撑。大力开展农业生态修复技术、农药化肥减量化技术和替代技术、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以及各种农业绿色生产与加工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确保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和生态修复对科技成果的需求。

六是加速构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公众参与机制。进一步丰富环保宣传教育内容和方式,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的科学普及、舆论宣传和技术推广,增强民众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调动民众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全面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才是解决农业农村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今年中央1号文件对“加强农业生态治理”作出专门部署,强调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了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并把农业面源作为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鉴于此,各级人大、政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宣传力度和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地方性法律、法规、条例,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决打赢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杨根林)

(备注:“一控两减三基本”:“一控”是指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和农业水环境污染,确保农业灌溉用水总量保持在3720亿立方米,农田灌溉用水水质达标。“两减”是指化肥、农药减量使用。“三基本”是指畜禽粪污、农膜、农作物秸秆基本得到资源化、综合循环再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