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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会期间代表的建议不能被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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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人大网发布时间:2019-09-16 15:02:36

代表提出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及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一项重要权利,对于促进“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建议批评和意见不仅人代会期间代表可以提出,闭会期间也同样可以提出。然而现实中,有的地方代表建议意见的提出,出了现会内、会外却严重失衡,这种重会内、轻会外的现象严重影响了代表建议作用的发挥。闭会期间代表的建议,应该引起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高度重视。

众所周知,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提出建议的积极性很高。相反,闭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的数量则是寥寥无几。为何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数如此之少,归纳起来主要原因大致有以下四个。一是代表的意识不强;当代表是一种兼职甚至是业务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一些代表对履职缺乏主动性和责任心,不知道闭会期间也可以提建议;二是引导和培训不够,人大代表引导和培训不力,对代表闭会期间的履职缺乏有效监督;三是知情的渠道不畅,代表难以了解本级政府施政情况及“一委两院”工作情况;四是对办理信心不足,部分代表认为闭会期间所提出的建议引不起相关部门的重视,问题得不到解决。

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建议,是监督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及反映群众诉求最及时、最直接、最高效的方式和途径。因此,人大常委会应强化措施,充分调动代表闭会期间履职行权的积极性,倡导代表多提好建议。

首先是增强代表履职意识。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代表人大制度、法律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代表的角色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为增强代表闭会期间依法履职意识和提出建议夯实思想基础。

其次是畅通知情知政渠道。“一府一委两院”适时举办工作报告会议,寄送有关资料等。人大常委会要邀请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等活动,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

再次是办理好代表的建议。在人代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日趋规范的同时,理应办理好闭会期间代表所提的建议。对代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要高度重视,抓好代表建议的收集整理、转交和督办各环节,建立登记交办、调查走访和跟踪办理等工作机制,建议向谁提出由谁督办和由谁向代表反馈等,都应逐一规范,按章办理。对建议办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办理建议拖拉、敷衍、推诿的,要批评教育,对贻误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责成有关机关严肃处理。

最后强化对代表履职考核。人大常委会要强化和完善对代表的履职考核,将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纳入考核内容,来提高代表提出建议的积极性。要通过多种手段,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被闭置的实际问题,使提出和办理逐步常态化。

代表在闭会期间所的建议和在代会期间所提建议的程序及方式基本相同,但也有不同之处,需注意以下四个问题:其一建议应以书面形式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其二应一事一案,切不可数事一案;其三建议批评和意见所涉及的问题属于哪一级解决的,就向哪一级提出;其四属于代表个人及其亲属的有关民事、刑事的申诉案,可依法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诉,而不要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群众请代表转交的信件,不要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陈长雄)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