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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人大全过程监督政府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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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发布时间:2019-09-10 16:33:54

原标题:宁波市海曙区人大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

宁波市海曙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出台了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办法,从制度、流程上予以保障监督。

一是源头关注资金。基建预算是财政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资金量占比大,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至关重要,区人大每年在开展预算审查监督时,重点关注基建预算,主要审查基建支出是否贯彻落实全区重大决策部署、是否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否符合各部门的政策、制度及实际需求,从源头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控,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审议计划安排及调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作为年度计划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区政府经过相关程序确定后,向区人大主任会议进行汇报。主要审议年度计划中政府投资总规模、投资方向、投资结构、资金来源等。自2018年起,政府投资项目追加项目和概算调整情况也集中向区人大主任会议报备。切实做好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与遴选工作,及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初审,形成候选项目,并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表决。

三是开展项目专项督查。建立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制度。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一一对应联系项目,实行“联系领导检查督促、牵头联系单位负责、有关单位合力推进”责任制。开展项目专项督查。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不定期带队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专项督查,对污水零直排、垃圾分类、公厕改造等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组织代表调研重大项目。监督政府投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交通组织、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督促项目施工进度、质量管控、安全保障等。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