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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执法检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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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人大》月刊发布时间:2019-08-16 15:41:27

原标题:充分发挥执法检查作用 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渔业“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活动纪实

天津浅海是渤海三大渔场之一,海域宜渔资源丰富,生物资源的兴衰对整个黄渤海渔业资源有着重要影响。滨海新区是天津渔业发展的主战场,全市153.2公里大陆海岸线都在辖区内,做好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利用工作,对天津渔业乃至黄渤海渔业发展至关重要。为推动和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天津市渔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在滨海新区的贯彻实施,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于4月到6月,对区政府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检查采取调研、视察、检查和听取审议工作报告等多种形式,按照“真监督,真支持”的原则,细研深察,举一反三,建言献策,确保执法检查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


精心组织,夯实基础

“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区人大常委会年初就定下的重点工作之一,是唯一一项农业农村方面的执法检查。按照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分管副主任任组长,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的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组从4月开始研究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时间安排、方法步骤等工作。4月23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红球带领执法检查组开展调研活动,与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分局、区市场监管委等有关单位进行反复沟通,制定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检查重点、形式内容和时间安排,为执法检查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明确要求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自查,全面回顾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情况,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查找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建议。各单位在自查中提出的问题,为下一步执法检查点明了重点,提供了方向。


动员部署,稳步推进

5月23日,执法检查组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对执法检查作出具体部署,邀请专家就“一法一条例”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案例分析培训,对“一法一条例”进行全面解读,对目前区渔业生产形势与任务、渔政监督管理情况、人大代表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等方面进行专题研讨,有针对性地做好集中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明确检查重点、完善检查措施、细化检查内容,使执法检查更具可操作性。

“滨海新区有着地理位置优越,区位条件好,海洋渔业资源丰富,渔业历史悠久,产业基础良好,渔业发展得天独厚。”马骁代表提出:“要紧抓机遇,落实渔业法普法责任,不断提升监督检测水平,加大渔业安全监管力度,促进滨海新区渔业持续健康发展。”与会代表和专家结合新区渔业发展趋势,紧紧围绕“一法一条例”执法情况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含金量十足的建议。许红球肯定了此次座谈会的效果,并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执法检查的重要作用和积极意义。重点检查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有没有落实,要求建立的体制机制有没有形成,确立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有没有实现。二要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加强执法检查的组织领导。邀请渔业方面的专家、有关人大代表全程参与,按照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严标准、高质量,做好执法检查工作。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务求执法检查取得实效。执法检查组要切实加强跟踪督办,全程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整改工作。


突出重点,提升质效

集中检查力量、突出检查重点,采用集中执法检查的方式,切实提升执法检查的质效是此次执法检查的一大特点。检查期间,执法检查组成员先后到天津立达海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海升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等渔业养殖企业,就水产养殖业、捕捞业、现代水产业、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和调研。

在天津立达海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天津海升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调研时,检查组仔细听取了企业负责人介绍。在天津市大力发展科技兴渔的大背景下,两家企业紧抓机遇,与多家国家科研机构合作,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中国海洋大学、天津农学院等科研院所合作开展了二十余项包括国家“863”项目、国家科技部科技合作项目,取得了丰硕的科技成果和创新成果,形成了集成科研开发、成果转化、生产加工于一体的商业养殖模式。

检查组成员充分肯定了渔业企业取得的成绩,也发现企业在养殖尾水排放污染、水产品检验检疫等方面的不足,有较大改善空间。检查组建议企业要进一步改进养殖模式,用发展工业的理念来发展渔业,注重水域环境、特色品种、健康养殖模式、品牌效应和水产标准化养殖,要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抓好抓实,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水产品,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共赢。


把脉问诊,开出药方

督促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渔业环境健康持续发展是执法检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深入基层企业调研、听取法律法规实施主管部门的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与会人员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起草了“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分别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并上报市人大农业农村委。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许红星指出,执法检查组发挥了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紧扣法律法规查找和分析问题,督促有关国家机关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有效实施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报告坚持用事实说话,通过准确、翔实的案例和数据说明法律实施和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形成了监督的压力。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尽快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到位。执法检查组要切实加强跟踪督办,全程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区人大常委会将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函送区人民政府,并对区人民政府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督促有关部门在11月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落实情况书面报告。

近年来,新区从科学规划、生产过程、尾水治理、渔政监管入手,大力发展现代化水产工厂化养殖,扎实推进农业渔业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渔业产品质量监管检测、基层监管执法队伍能力、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处罚效果等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尤其是在监管处罚方面,违法成本较低,难以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大震慑作用。鉴于此,下一步,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监督检测水平、加大渔业安全监管力度、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入手,促进“一法一条例”在新区的贯彻实施,实现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的统一,将自然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优势,实现新区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樊晓颖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