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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征求修订垃圾管理条例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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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人大网发布时间:2019-08-08 14:32:47

按照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8月7日上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伟同志赴房山区就修订生活垃圾条例征求了三级代表和选民、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意见建议。

刘伟副主任实地查看了拱辰街道宜春里社区、华典社区和长阳镇赵庄村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收运情况。召开座谈会宣讲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和拟修订的内容,听取了市区镇三级代表、选民代表、区政府相关部门和环卫企业对垃圾分类工作和修订生活垃圾条例的意见和建议。调研了解到,房山区常住人口109万人,每天生活垃圾处理量约1500吨,目前主要以填埋为主,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而且厨余垃圾在填埋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液还会产生环境污染问题。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置势在必行。全区90家党政机关、79家学校和幼儿园已实施了垃圾强制分类。城关、拱辰和西潞等8个街道(乡镇)已经开展了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涉及250个社区、70余万人。基本形成了“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大部分街道(乡镇)引入了第三方专业公司开展垃圾清洁收运工作。同时,垃圾分类和处理还存在处理设施不足,特别是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尚未建设,分类主体责任不到位,统筹城乡的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还需完善等问题。

与会的代表和选民、相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一致认为垃圾分类是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对于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意义重大,赞成尽快修订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为推动北京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与会人员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积极支持“双报到”党员带头垃圾分类。二是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深入细致地做好垃圾分类的群众工作。三是要对居民垃圾分类设定义务性条款,对极少数违反分类要求的给予处罚。四是要因地制宜地采取撤桶撤站流动收集、预约上门回收及驿站回收等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模式。五是要探索农村垃圾治理的有效途径,如目前在偏远乡镇推广的生活垃圾低温裂解技术,实行就地化处理,解决山区垃圾收运难题。六是要利用举报、奖励、曝光等手段,管理和督促垃圾产生者履行分类义务。七是要做实做细一次性用品的禁用限用措施,明确一次性用品生产者的责任和义务。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主任郝志兰,房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