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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办理法律案一样办理代表议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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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发布时间:2019-07-19 10:49:52

7月8日,一场雨给酷暑之下的上海带来了一丝清凉。对于392名全国人大代表来说,在这里还有一场与他们履职相关的“及时雨”——十三届全国人大第8期代表学习班。

全面依法治国对立法有什么新要求?我国现行有效法律有多少件?一部法律从酝酿、起草到最终出台共分几步走?代表们应该怎样审议法律案?如何才能让自己提出的建议意见被立法机关采纳?7月5日至8日,3个专题报告和3个专题讲座,对代表履职的这些重要内容给出了答案。

此次学习班的最后一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当场回应了代表们提出的针对立法工作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


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及时回应代表心声

丰富的内容,既系统又深入,这让参加此次学习班的代表们觉得相当解渴,尤其是对于一些非法律专业的代表来说,这些都是满满的干货。用湖北天门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沈方勇代表的话说,这次“来得值得”“希望还能再来”。

当然,也有觉得不解渴的。在学习班分组讨论时,代表们围绕立法工作踊跃发言,有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建议的,有讲述自己履职中遇到的困惑的,也有一些关于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和培训工作的意见建议,还有不少代表对将提请明年全国人大会议审议的民法典草案提出具体意见。除此之外,对目前立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些代表也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其中大部分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相关。

值得一提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此次学习班高度重视,各室派出负责同志或业务骨干旁听各个小组的分组讨论,认真记录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并连夜开会梳理研究,在第二天就对代表们提出的问题作出回应。

结合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许安标说,涉及具体立法项目,已列入立法规划的,将加强沟通协调,下大力气推动有关方面尽快提请审议;尚未列入立法规划的,将加强理论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必要时进行立法项目论证,推动纳入立法计划或者在其他有关法律的制定修改过程中予以回应。

许安标指出,涉及立法工作的,将逐条对照代表意见建议改进工作:要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与编制立法规划计划、制定修改法律更紧密地结合起来,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健全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机制,不断扩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覆盖面,立法调研、座谈、听证、论证、法律通过前评估、立法后评估等都应当邀请相关代表参加;在法律的制定或修改过程中,发挥代表专业特长,积极研究采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提高立法质量。


将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融入立法当中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参与行使国家权力。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要。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据了解,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承办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104件,占议案总数的32%;承办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173件,占议案总数的35%。宪法和法律委承办的代表议案数量是全国人大各专委会中最多的。法工委承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85件、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232件,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中是最多的。

代表是代表大会的主体,努力当好代表的参谋助手,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更需要把办理议案建议作为重要契机,推动立法中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宪法和法律委、法工委更是提出,要像办理法律案一样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将其作为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体现,作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的重要途径,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法定职责,将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融入立法工作当中,使立法更多地吸取代表议案建议中的智慧,更多地反映代表建议中关注的问题,体现人民智慧,回应人民关切。


更好发挥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

明年3月,民法典草案将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据介绍,在民法典的编纂工作中,法工委对十一届全国人大以来代表提出的修改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承法的90件议案、88件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采纳,对一些重要意见还当面听取代表意见。

“各位代表十分关心、支持立法工作,也非常关注代表参与立法各个环节的工作。代表们的讨论发言使我们很受启发和鼓舞,对于我们今后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扩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很有帮助。”许安标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郭振华通报了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意见,回应了有关代表工作的建议。下一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以此次代表专题学习班为契机,认真研究吸收代表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推动重点领域立法进程,不断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多渠道、多形式与代表沟通联络,增强办理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坚持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与编制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制定修改法律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继续做好邀请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扩大代表对立法工作的参与,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新贡献。(朱宁宁)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