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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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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代表报发布时间:2019-07-16 09:10:00

原标题:“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这个地方为蓝天白云立法,有特色!

通过地方立法促进、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监管方式,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鹤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2019年 7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紧密结合当地实际,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难点,细化、充实相关内容,突出地方特色,做到了“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突出特色 切合大气污染防治实际

鹤壁市作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之一,空气环境质量极易受周边地市影响,再加上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缺乏规范,冬季仍是雾霾天气多发时段。

同时,和众多的资源型城市一样,鹤壁也面临着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等深层次问题。近年来,伴随着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鹤壁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不稳定,区域性和季节性大气环境问题严峻。

由于地域条件先天不足,加上产业结构偏重,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改变,鹤壁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由于已出台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上位法规定得较为原则,各地在实际适用时,操作性、时效性都有所欠缺。因此,迫切需要制定一部符合鹤壁实际、具有地方特色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更好地守护蓝天白云。


特事特办 高效高质履行立法程序

2018年上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同年 7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栗战书委员长作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抓紧推进地方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工作。8月 17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工作部署会,要求包括鹤壁在内的 7个省辖市率先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工作。由此,鹤壁市的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工作进入快车道。

2019年1月17日,鹤壁市在全省率先出台《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并报请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自 2019年 7月 1日起施行。条例从起草至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前后历时 5个半月。这项工作之所以能够如此高效高质地完成,得益于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的群策群力,得益于特事特办的灵活方式,得益于起草小组的高效率。

“我们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通过新闻媒体、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刊登条例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我们注重发挥 6个法律和代表服务中心、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及 67个代表联络站的作用,把立法的触角直接延伸到最基层。对征集到的合理化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在修改条例草案时予以充分吸纳,使立法工作更接地气、更贴近百姓需求。”鹤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永秋介绍。

此外,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还破例把该条例列入 2019年 1月召开的常委会会议议程,多方位支持和保障了该条例的立法时效和质量。


源头治理 规范相关主体防治义务

“条例共 6章 59条,主要包括总则、监督管理、防治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法律责任、附则,基本上涵盖了大气污染防治的方方面面。”王永秋表示,“起草条例时,我们在遵循不抵触、可操作原则的前提下,细化、充实相关内容,力求突出地方特色。”

在立法过程中,鹤壁市坚持以源头治理、规划先行、防治结合、损害担责为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体系,既明确了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责,又规范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防治责任以及公民的义务,着力构建全民参与的防治体系。

在加强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条例针对燃煤、工业废气、机动车、扬尘等重点领域规定了一系列防治措施,如煤炭消费减量或等量替代、鼓励发展公共交通等。针对电子设备、门窗制造等行业企业较多的实际,条例整整一节的内容专门规定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措施。

在细化补充上位法,使执法依据更加明确等方面,条例规定了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企业应当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按要求及时启动应急措施,并在相应的罚则中规定了具体的罚款数额,弥补了上位法中无此项规定的不足。

此外,条例实行了比上位法更严格的标准。比如,《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省辖市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新建每小时 20蒸吨以下,其他地区禁止新建每小时 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条例则规定,本市全部行政区域内禁止新建每小时 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鹤壁市坚持立防并重,一手抓立法,一手抓防治,有效削减了大气污染物排放,大气环境质量呈持续改善态势。在全国部分地区,尤其是“2+26”通道城市大气污染问题依然严峻的大背景下,鹤壁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总体保持良好,在河南省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排名中获全省第二,在刚刚公布的河南省 2019年 5月空气质量排名中获全省第一。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仅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鹤壁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跟踪监督,督促有关部门按照条例规定严格执法,使条例落地有声、有效管用,助推全市绿色发展,守护好鹤壁的青山、绿水、蓝天。”鹤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欣表示,“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将鹤壁市确定为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这既是对鹤壁市人大立法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们的激励和鞭策。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为建设高质量富美鹤城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