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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台首部经济类创制性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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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发布时间:2019-06-04 15:26:07

原标题:保障承诺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突出地方改革立法精细化方向

山西出台首部经济类创制性地方性法规

5月28日上午,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山西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李振 摄  

5月30日,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山西省首次出台创制性地方立法,标志着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积累的宝贵经验和成果在立法层面予以确认,并加以提升和拓展。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个重大战略部署,也是政府职能的重大转变。是政府对企业报建项目由过去以行政审批为主的管理模式,通过简化、整合技术审查类审批手续,实行先建后验的管理模式。这一改革对于一直饱受“一煤独大”的山西省而言,尤为重要。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山西省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了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近两年的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成效。但是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为了进一步推进和深化这项改革,按照山西省委的要求,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地把承诺制立法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

“《规定》的出台,将政府规范性文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通过立法将承诺制改革成果固定下来,从而使这项改革有了法治保障,使这项改革涉及到的政策更具有稳定性,通过顶层设计,进一步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郭迎光说。

《规定》不设章节,共29条。最大亮点就是紧紧围绕简化、整合政府审批这个核心,改革不适应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解决承诺制实施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


从“人说山西好风光”到“人说山西好环境”

5月28日下午,《法制日报》记者来到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政务服务大厅时,山西奇美橱柜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高树珍正在柜台前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

“以前办证,我得提着两大袋子图纸,一个窗口交一摞,不跑个十次八次的,根本办不完。现在我只需要在网上提交好资料,符合条件几个工作日就可以先拿到证,直接开工,再在一定时间内交费就可以了,确实是太方便了。”对于眼下政府审批手续的简单方便以及高效的服务水平,高树珍赞不绝口。

同样赞不绝口的,还有北方功能食品产业园总经理雷向国。产业园正在建设中,位于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是一个总投资13亿元的大型综合性健康安全食品产业生态示范园区项目。5月29日下午,正在工地检查工程进度的雷向国告诉记者,半个月前,项目一期工程已经顺利封顶,进展远超预期。

“这个项目前期的审批时间缩短到一个月之内,这起码给我们企业节约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相当于节约了1亿多元的成本。我们在全国一共有三个产业园。比较起来,山西这个是得到政府支持力度最大、用时最短、项目封顶最快的一个。”雷向国说。

让人交口称赞的,是山西省从2017年底开始在全国率先全省域推行的一项改革——承诺制改革。通过强力推进承诺制改革,山西向企业反映最强烈的土地、环评、规划、施工许可等事项发起总攻,将过去由政府审批的14个事项列为政府统一服务事项,还有8个事项列为企业承诺事项,企业承诺即拿批复。这些改革创新举措,实实在在为企业减轻了负担,真正确立了企业主体地位,让企业能够轻装上阵,以企业活力的充分释放为转型综改提供动力源泉。


政府“辛苦指数”换来企业“幸福指数”

众所周知,投资项目落地开工难,一直都是企业高度关注的突出问题。而报建审批改革则是投资体制改革中最难啃的硬骨头。

“承诺制改革是对报建审批管理的一场革命,改革的理念就是要打破传统的‘编报评批’模式,打造以信用契约为核心的新型模式,由先批后建转变为先建后验,由事前审批转变为事中事后服务监管,由部门审批把关转变为企业信用约束。”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姜四清告诉记者,这一改革实质,就是通过政府向自己开刀,真正落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改革前,企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都要求企业一家一家跑、一家一家办,被称为“万里长征”。改革后,与土地紧密相关的14项事项被列为政府统一服务事项,政府在供地前全部完成,由“企业求着部门办”变为“部门追着土地办”,过去要报批“一箩筐材料”,现在一纸承诺就能解决。

目前,政策红利正在积极释放,企业获得感显著增强,办理事项大幅减少。承诺制改革后,原来让企业烦恼的28项审批事项,企业自行办理的事项最多6项,缩减约80%。项目开工时间大幅压减。通过政府提前办、企业承诺办、平台统一办,项目从立项到开工时间平均缩短一半以上。据已办结项目统计,报建审批办理时间平均至少缩减4个月左右,山西省工程项目审批时限排名全国第四。其中,14项事项政府统一服务,至少可为企业节约95天左右;8项事项企业承诺办理,省去了编报评批的环节和大量时间。此外,企业办理成本显著下降。通过建立政府统一服务事项财政保障制度,将相关事项办理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变企业掏钱为政府埋单。

通过动真碰硬抓改革、扑下身子抓落实,承诺制改革在山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极大地促进了山西省打造项目投资洼地和开放高地,吸引了众多优质企业、优质项目、优秀企业家到山西省投资兴业。

承诺制改革的推进,从一个区域证明中央改革决策的正确性可行性,为全国投资项目报建制度改革提供了有益经验。山西承诺制改革获得了国务院通报表扬,被列为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之一。


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是必由之路

推动山西实现更高质量发展,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是必由之路。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高卫东指出,此次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创制性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突出地方改革立法的精细化方向。“一事一立法,就是要在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巩固改革成果、破除改革障碍、解决改革的难点堵点痛点,引领和推动改革,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适应。”高卫东说。

“我们把承诺制的内容,概括为‘三要素’和‘四统一’。”高卫东具体介绍说,所谓“三要素”,即政府统一服务、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这是承诺制改革的基本内涵,也是草案的基本框架;所谓“四统一”,即统一清单告知、统一平台办理、统一信息共享、统一收费管理,对企业承诺的事项,政府不再事前审批。这是解决承诺制改革中难点堵点痛点的具体方式方法。二者互为支撑,共同保证承诺制改革的顺利推进。

规范政府统一服务,可以说是此次立法的重中之重。《规定》明确把过去由政府审批的28个事项中的14个事项作为政府统一服务事项,规定均由政府统一服务,企业不再办理。还规定了政府统一服务由谁组织、由谁办理以及完成时限等内容。“这样规定有利于缩减企业投资项目的落地时间和经费开支。”高卫东说。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水平,《规定》增加了关于“标准地”的规定,设定了以标准地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本制度,规定与土地相关的一些指标随该地块一起出让,让企业少跑路。为了突出投资主体的地位和责任,释放批复许可时间的改革红利,《规定》明确只要企业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作出书面承诺,政府有关部门就应当完成行政许可。此外,为了进一步缩短企业投资项目立项时间,《规定》还设定了“容缺受理”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减少审批、增加服务,并不是放任不管,更不是随意监管。《规定》对监管作了详细规定。包括规定了监管主体和监管原则,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行全过程动态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模式进行监督检查;根据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企业投资项目信用信息,进行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奖惩。对信用优良的企业采取激励措施,对有一般失信行为的企业采取监管措施,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采取惩戒措施。

《规定》还对中介机构、政府职责和人大监督、评价机制以及法律责任作出了相应规定。(朱宁宁)


□ 记者手记

让改革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山西是传统的资源型地区,多年来饱受“一煤独大”、结构失衡带来的切肤之痛,随着煤炭市场的波动,山西经济一度出现断崖式下滑。为了彻底扭转几近谷底的被动局面,山西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走上了资源型经济转型改革之路。

目前,山西改革热潮正如火如荼,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强劲态势。应该看到,这必然会引发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迫切需要通过立法破解。同时,一些不同主张和利益关系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协调,一些体制机制障碍、堵点难点问题,也迫切需要在立法层面作出回应、提供依据、“拔钉清障”。

显然,将改革推向纵深并切实取得实效,既考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心、担当和智慧,也离不开立法的保驾护航。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和勇毅笃行的责任担当,按照省委的要求,为了保障和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切实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的作用,将《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作为年度重点立法项目。这既是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的具体体现,也是以良法促善治、保障善治的客观需要。

改革的脚步走到哪里,立法的步伐就要跟到哪里。地方立法工作必须加快赶考和补考进程,巩固改革成果、破除改革障碍、解决改革的难点堵点和痛点,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适应,以法治促进和保障改革顺利进行,使改革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实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朱宁宁)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