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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改革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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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发布时间:2019-06-04 15:17:23

山西是传统的资源型地区,多年来饱受“一煤独大”、结构失衡带来的切肤之痛,随着煤炭市场的波动,山西经济一度出现断崖式下滑。为了彻底扭转几近谷底的被动局面,山西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走上了资源型经济转型改革之路。

目前,山西改革热潮正如火如荼,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强劲态势。应该看到,这必然会引发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迫切需要通过立法破解。同时,一些不同主张和利益关系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协调,一些体制机制障碍、堵点难点问题,也迫切需要在立法层面作出回应、提供依据、“拔钉清障”。

显然,将改革推向纵深并切实取得实效,既考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心、担当和智慧,也离不开立法的保驾护航。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和勇毅笃行的责任担当,按照省委的要求,为了保障和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切实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的作用,将《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作为年度重点立法项目。这既是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的具体体现,也是以良法促善治、保障善治的客观需要。

改革的脚步走到哪里,立法的步伐就要跟到哪里。地方立法工作必须加快赶考和补考进程,巩固改革成果、破除改革障碍、解决改革的难点堵点和痛点,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适应,以法治促进和保障改革顺利进行,使改革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实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朱宁宁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