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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赴广东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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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人大网 发布时间:2019-04-19 14:19:03

原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粤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4月14日至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广东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15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在广州召开座谈会,听取广东省各级政府及环保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汇报法律实施情况,并开展座谈交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陪同有关执法检查活动。

沈跃跃对广东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各项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近年来,广东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将水污染防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当务之急,省委省政府以上率下,主要领导牵头督办重点流域污染治理,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坚持依法治水,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

沈跃跃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各项决策部署,依法推动打好碧水保卫战。要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推动水污染防治法全面有效实施。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殷殷嘱托,推动地方政府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要推动水污染防治法律责任的贯彻落实,认真对照法律规定,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科学制定水污染防治标准和规划,加大治污投入,严格执法监管,推动各级政府和部门全面落实法律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压实企业治理污染的主体责任,推动社会公民自觉履行保护生态环境和防治水污染的义务,真正把各项法律制度规定变为实际行动,把法律的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要聚焦法律制度规定,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推动解决重点问题,重点关注饮用水安全保障、农业农村水环境污染、城镇污水管网不配套、工业污水达标排放、船舶水污染防治等领域,依法推动各地集中财力物力,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的短板,提高污水收集率、处理率,推进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和黑臭水体治理。要精心组织,扎实做好人大执法检查工作,认真行使法定监督权,严格依法监督,突出问题导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窦树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翁孟勇、程立峰,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王金南、向巧,全国人大代表方敏、陈瑞爱参加执法检查。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刘华陪同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业斌主持座谈会。省政府副省长张光军、广州市政府负责同志以及省直有关部门汇报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

14日下午至18日,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广州市、东莞市、惠州市、深圳市等地,实地检查城中村水污染防治、河涌综合整治、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业水污染防治、深港供水水源地保护和饮用水水质净化等情况,分别与省、市、县及相关部门、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基层执法人员、企业代表等进行座谈交流,深入了解基层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在粤期间,执法检查组还开展了随机暗访和法律知识问卷调查。(任宣)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