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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人大给议案办理工作戴上“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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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人大网发布时间:2019-04-12 11:05:12

人大代表提出议案,是法律赋予代表的民主权利,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重要形式。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办理人代会议案是落实大会决议决定,履行大会承诺,回应代表关切的职责所在。合阳县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将“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确定为大会唯一一件议案,凝聚起了全体代表的共识和力量,也提升了全县上下决战乡村振兴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为了高起点、高标准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各级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切实找准全县乡村振兴工作的侧重点和着力点,更为精准地制定和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扎实有序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议案办理工作,用实际行动回应代表的关切与期待。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立足工作实际,不断优化和创新议案办理的方式方法,坚持“以小见大”的原则,采取实地调研、专项审议等一系列举措,督促县政府制定了科学务实、任务明确、操作性强的议案办理方案,给今年的议案办理工作戴上了“紧箍咒”。

前期调研抓重点。人代会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将大会确定的议案送交县政府,并督促其尽快确定承办部门,召开了交办会。在此基础上,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深入全县重点镇村(社区)进行了实地调研,深入议案承办、协办部门了解办理工作准备情况,并召开会议进行了充分讨论交流,明确指出了农业、水利、住建、人社等13个部门及12个镇街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中的重点事项,对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步骤、优化方式方法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为县政府及议案承办部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指明了方向,为科学制定议案办理方案打下坚实基础。

集中审议定方案。提前向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听取和审议议案办理方案的通知,力促县政府及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制定了议案办理方案,提交主任会议进行审定。会上,县农业农村局受县政府委托,就议案办理方案作了说明,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结合方案,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做大做强农业产业,服务群众增收等重点工作进行了补充,现场作了表态和承诺。常委会各主任及部分委员根据前期调研情况,对办理方案的阶段性目标任务、责任部门的具体分工和机构改革后相关任务的落实等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力促县政府对议案办理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在随后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再次对办理方案进行了专项审议,并形成了审议意见交由县政府研究处理,有力地规范了县政府及承办部门的办理行为,压实了办理责任,也为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推动议案办理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向。

跟进监督促落实。在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各级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等文件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立足人大职能职责,严格对照县政府议案办理方案所列事项和规定时限,从精品村打造、重点村提升、示范村引领、薄弱村补短等四个方面,有针对性地列出了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并对即将开展的视察检查、听审报告,专项评议等一系列监督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结合议案办理进度,对相关职能部门在乡村振兴资源整合、资金投入、补助落实和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有指向地组织代表约见部门负责人,并提出在今年最后一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议案办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由全体委员和提案代表进行现场评议和票决,以此推动议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产生实效。

(刘永强 陈仁钏)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