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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民健身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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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人大网发布时间:2019-02-28 10:29:25

原标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草案修改稿)》有关问题立法论证会

2月27日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黄伟忠主持召开《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有关问题立法论证会。会议邀请了省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以及学校、体育社会组织方面的代表,专门就条例第31条、第32条关于“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的规定进行研究论证。与会人员围绕“学校该不该开放”、“开放应符合什么条件”、“开放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开放后学校和公众之间的责任如何划分”、“政府在推动和保障开放中应承担哪些责任”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多数意见认为,公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是社会责任的体现,十分必要。同时,建议充分考虑学校开放体育设施过程中存在的管理成本、安全责任、纠纷处理等方面的现实问题,进一步明确学校开放时间、对象、范围和方式,明确开放工作的主管部门、开放期间风险责任分担及经费保障等问题。在开放管理问题上,多数与会者认为采取外包方式更切实可行,并建议出台学校开放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等配套规定,部分与会者建议乡镇、街道社区参与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和有关新闻媒体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