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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王府井大街13根不锈钢灭烟柱被拆除 业内人士呼吁
尽快启动北京控烟条例修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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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发布时间:2019-01-15 09:22:56


法制网记者  朱宁宁

1月11日,北京王府井大街,依旧是来来往往的各色行人。不同的是,在王府井百货大楼前,连日来引发巨大争议、陷入风波中的13根不锈钢柱式烟灰缸,已经不见了踪影。


整个区域成了普通休息区,在这一区域的绿植上,还放有一个红色礼物包装盒雕塑,上边注明“吸烟有害健康”。据悉,这些烟灰缸是10日被连夜拆除的。


13根灭烟柱被拆除了,但是由此引发的关于吸烟区设置的话题讨论,仍在继续。


“对于设置吸烟区,我们的态度并不是一概取缔。但是,吸烟区的设置必须要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至少要有部门规章,对标准进行统一,并明确监管职责。否则,这样的事情还有可能发生。”一直关注此事并表示反对的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会长张建枢11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建立吸烟区是为了控制吸烟


据此前媒体报道,有公司为宣传“共享吸烟室”理念,在王府井步行街设立了一个类似露天咖啡座的开放吸烟区,面积有70多平方米,里边除了座椅,还有13根不锈钢灭烟柱。


为了这13根灭烟柱,从去年11月接到群众反映后,张建枢前前后后来这里七八次。最初得知此事,张建枢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件事实在有点过”。就在1月10日,他又去实地进行了调查。


“本来建立室外吸烟区的目的,是为烟民提供一个相对集中的场所,控制吸烟的范围,减少对其他人的二手烟危害。但是,这些灭烟柱的设立,已经跟初衷完全不一样。13根,如此之多,还是不锈钢材质,连成一片形成半圆形,不但成为了障碍物,而且还有‘烟客’这个名字,有变相烟草广告的嫌疑。”据张建枢介绍,北京市控烟协会得知此事后,多次前往实地进行测量,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形成调研报告,向各级相关部门汇报情况,建议立即拆除。


北京市控烟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尤其在地方立法方面,2015年6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更是全国标杆。


《控烟条例》第十一条就如何设立吸烟区作出了明确规定:“除本条例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外区域,可以划定吸烟区。吸烟区的划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和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二)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北京市控烟协会认为,王府井吸烟区明显违背《控烟条例》的相关规定,并涉嫌误导青少年,应当予以取缔。


北京控烟条例被指缺少罚则


王府井13根灭烟柱被拆除了,但有关吸烟区的设立问题,仍然值得探讨。


张建枢认为,这件事对全社会也是一个警醒。“建立吸烟区要有基本的原则,至少要遵循《控烟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此外,还要有一定的标准,比如,不能追求奢华规模、尽量要简朴;建吸烟区的位置也应当有所考量,应在比较偏远的区域;配套上也不应走高大上的路线,现在有的配套太过于夸张。此外,还要规范运行,加强管理,不能出现打着建立文明吸烟区的旗号实则进行烟草促销的情况。”张建枢说。


从2015年6月1日起,《控烟条例》已经施行三年多了。有专家评价指出,这是国内与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最为接轨的一部地方性法规。《控烟条例》明确,所有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区域及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烟,约定文保单位、体育场及部分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室外场所禁止吸烟。尤其是基于保护妇女儿童的目的,这一条例对室外禁烟区域作出更严格的规定,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如幼儿园、中小学校、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等均被列入室外禁烟范围。


但此次王府井大街上出现的灭烟柱,让不少人对《控烟条例》的实施效果产生质疑。张建枢认为,《控烟条例》存在的一个缺陷就是缺少罚则。比如,虽然规定了相关部门的执法权,但是只规定发现问题后,可以要求整改、提出批评,不能进行直接处罚。“这就直接影响了《控烟条例》的强制力和威慑力。”张建枢说。


立法应明确吸烟区设置标准


那么,吸烟区该怎么建?针对此,多位业内人士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给出了建议。


张建枢建议,适时启动对《控烟条例》的修法程序。通过修法对吸烟区的设置管理进行更详细的规定,以便条例能顺利落地。比如,明确吸烟区要避开人流密集区多少米,再比如,对规模要进行限制。包括灭烟柱等设施的数目,满足基本需求即可,不可数量过多。


一直关注此事的控烟专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姜垣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立法要对吸烟区设置标准加以明确。她强调,首先,建立吸烟区的初衷必须是降低二手烟造成的危害,这个原则必须明确和突出。其次,要明确吸烟区设置的具体标准。比如,明确禁止不能有豪华的配套设置、必须远离人流密集区的具体范围标准等等。“总之,我们的社会风气必须要转变,对于吸烟行为,不应当大张旗鼓地鼓励。对于吸烟区设置,也必须要规范。”姜垣说。

对于如何设立室外吸烟区,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李恩泽建议由卫健委出台专门规定,具体包含以下内容:首先,吸烟区的设置要有明确的指示标志。其次,吸烟区必须有“吸烟有害健康”的文字和图形的警示。再次,吸烟区的设置应远离人流密集区,并有一定的通道隔离。此外,吸烟区的设立还应当符合相关消防安全要求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要求。


责任编辑:莫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