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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立法引领推进法规制度建设
新疆人大常委会去年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2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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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发布时间:2019-01-14 13:56:34

法制网记者 潘从武 

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20件,审查批准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15件,编制自治区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突出社会稳定、三大攻坚战、保障民生等方面的立法,有效提升了立法工作水平。

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科学制定立法规划,制定《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8—2022年)》,增强了立法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前瞻性。修改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为开展反恐工作和去极端化提供了有效的法治保障;审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例》,对推动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提升新疆信息化安全防护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为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步入法治轨道提供了有力支撑;审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定》,为新疆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法治保障。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还加强了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创新开展“我与亲戚学宪法”活动,将学习宣传宪法与“访惠聚”驻村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相结合,使宪法走进日常生活、走进群众。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自治区高度重视和着力推进、人大代表关注、群众关切的事项作为监督重点,听取审议了22项工作报告,开展了9次执法检查、16次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进行了1次专题询问,备案审查了144件规范性文件,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先后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家园”为主题的2018年天山环保行执法检查活动,以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为抓手,有力推进了新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和《自治区金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实现了首次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

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的首场专题询问会上,12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就自治区医疗保险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常委会委员和代表们所提问题“接地气”、具体实在,应询人回答“有底气”、直奔主题,增强了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实效。

另外,据介绍,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1件议案和459件建议、批评、意见已经全部办结,代表满意度大幅提升。


责任编辑:莫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