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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特殊的人民来信
参加物权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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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发布时间:2019-01-08 14:53:10


王洪宇  胡健

我们讲述的立法故事,是共同亲历的一封特殊的人民来信。故事要从14年前的物权法草案说起。这是一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举国关注。为此,2005年6月,委员长会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第一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通过互联网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根据时任法工委领导胡康生、李飞、王胜明同志批示,我们两位年轻人有幸全程参与了这项具有历史意义和开创性的工作。工作过程中,有一封“特殊”的人民来信,让我们深受感动、深受教育,至今难忘。


时间大约是2005年8月初,我们像往常一样,拆开一封来信。正当我们准备摘录时,却发现这封信上竟然没有一个汉字,而是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针眼”。是来信人忘了写意见?还是装错了信纸?我们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又一个问号。由于接下来还有很多来信要处理,我们决定先把这封信放在一旁。休息时,我们又聊到这封信,突然想起,信纸上的“针眼”看上去似乎并不普通,不仅排列有规律,摸上去还有凸点的触觉。这会不会是盲文呢?我们赶紧向领导报告这个情况,并建议先找能读懂盲文的人看看。姚红、扈纪华等老同志很有经验,赞成我们的建议并特别嘱咐:对每一封来信都要高度重视、如实反映,这也是对立法工作者人民立场、群众意识的检验。我们和残联取得联系后,赶紧骑着自行车,顶着烈日把这封信送到了西直门南小街。残联领导高度重视,迅即组织几位盲文专家,当晚就把这封信“翻译”了出来。通过“翻译”,我们得知来信人叫孙东,是视障患者,在山东滨州运输公司工作。他在来信中写道:“物权法草案公布后,在亲友的帮助下,我全文阅读了草案,认为有需要修改之处,现致信你们提出修改意见,希望予以重视。”他在信中还针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不动产登记等方面提出了15条具体意见。我们读完“翻译”的来信,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既有感慨,也有钦佩。物权法草案内容丰富,有五编、十九章、240多条,而且专业性很强,普通人通读一遍,都需要很多时间和精力,更何况孙东还是视障患者。他不仅用耳朵“读”完了草案,而且认真思考、用心体悟,提出了很多真知灼见,不少被吸收采纳。


公开征求意见即将结束时,媒体请我们谈感受,我们就举了这个例子,并建议记者直接采访孙东以及像孙东一样关注立法、关心立法、建言立法的普通群众。后来,据我们了解,央视将这个事例列入“2005年中国法治档案”。当时有媒体这样评论:“公布物权法草案,本身就是一次最好的普法,2005年的公开立法、广开言路,使大家都当了一回立法者。”


这封“特殊”来信的办理过程,只是法工委日常工作中的一个片段。信中提出的15条建议,也只是法工委每年收到的几十万条意见中的一小部分。但通过参加这项工作,我们深刻感受到,立法涉及权利利益调整,无论修旧法还是立新法,都在深层次触动既有思想观念和利益格局,不同部门、行业、群体都力图通过参与立法为自己争取权利和利益。与此同时,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深刻改变了信息传播方式和意见表达渠道,有些群体人数少但声音大,有些群体人数多但声音小。特别是不少残疾人、老年人以及老少边穷地区的群众参与立法,还存在上网条件缺乏、表达能力不足、参与途径不多等现实困难,成为“沉默的大多数”。这就要求我们始终按照党中央和常委会的要求,坚持开门立法,更加广泛深入地听取基层声音,更加理性客观地分析各种意见,充分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中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维护人民利益。


让我们备受振奋的是,这些年,法工委全体同志亲身经历、亲眼见证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深入推进的进程,公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立法过程越来越公开透明。比如,在十一届决定初审草案一般都公开的基础上,十二届进一步明确,再审草案也要公开征求意见,并建立健全意见表达和采纳反馈机制。据统计,近十年来,已有120余件次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35万人次提出立法意见220万多条,其中很多意见得到吸收采纳。立法工作越来越接地气,得民心。


“喝水不忘挖井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深入推进,也正是法工委“坚定奉献团结严谨”精神的生动写照。彭真老人家的传记和汉斌同志的访谈录里有这样一段回忆。1979年1月,法工委的前身法制委正式成立。到了4月,已有35名工作人员,研究修改七部法律草案,经常从早上八点干到夜里十二点,可以说是夜以继日、披星戴月。深夜下班后,汉斌同志走出人民大会堂,穿过天安门广场,把稿子送到台基厂彭真同志家里。老人家对送过来的稿子连夜修改,第二天清晨就把修改后的稿子退回来。他改得很认真,很仔细,还加了很多条。比如,在刑法草案侵犯人身权利罪中,就亲自增写了严禁刑讯逼供、严禁打砸抢、严禁诬告陷害这三条。当时,彭真同志已经77岁高龄。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法工委设立40周年。40年来,与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相适应,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无论是立法思路、立法主体、立法理念,还是立法重心、立法形式、立法质量,都在与时俱进、发展创新。但进步中蕴含坚守,变化中也有不变——那就是,法工委这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亲手带出来的队伍,忠诚坚定的政治立场没有变,立法为民的真挚情怀没有变,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没有变,吃苦耐劳的苦力作风没有变。作为法工委的一员,深感光荣自豪。我们要传承好、发扬好、践行好这些宝贵的经验和精神,只争朝夕、奋发有为,为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继续奉献青春和热血!

(作者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

责任编辑:莫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