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通讯员 洪阳洋) 每到一个港口都希望下地去瞧瞧,去看看,去买点生活用品等等,这是每个国际远洋海员的基本愿望,但由于靠港时间较短、船期较紧,许多船员都无法得到满足,而其中集装箱船舶最为突出。
近日,浙江公安边防总队北仑边检站在收到中国台湾籍“长春”轮《一年度多航次有效登陆证》申请后,通过与码头企业、代理公司和船公司进行沟通交流,并对该轮及靠泊港口的风险评估,最终为“长春”轮20名台湾籍船员签发了《2012年度多航次有效登陆证》。这也是公安部12项便民工作措施推出后,北仑边检首次签发此类证件。
据介绍,中国台湾籍“长春”轮是往返宁波和台湾之间的定期班轮,基本隔周靠泊宁波港,以往每次靠港后都要申请《台湾船员本航次有效登陆证》,再加上船期紧张等原因,轮上20名船员下地观光、购物的机会寥寥无几。而根据公安最新规定,2012年起,对在定期、定航线出入境的客、货班轮以及以我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港口为母港的邮轮上服务的外国籍船员和台湾船员,边检机关将根据其申请,为其签发年度多航次有效登陆证件,供其随该船舶工作期间在我国内相关港口使用。
北仑边检站民警表示,过去边检机关签发船员登陆证只能是本航次内使用,出境前必须回收,而此次根据新规定的签发的登陆证,避免了多次签发的人力、时间的浪费,只要在有效期内,国内港口每个航次都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