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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琛代表建议激活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

拓宽社区资源渠道 提升社区自治能力

2026-03-08 17:00:46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在小巷里倾听民声,在走访中链接资源,在调研中建言献策……这是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小营街道小营巷社区党委书记曹琛的履职日常。

3月7日上午,曹琛在浙江代表团分组讨论交流发言中分享了履职经历,她在2025年全国两会上提交了“激发、社区基层治理实践创新活力,促进社区治理体系现代化”“加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深化‘银发人才’参与社区基层治理”等方面建议,得到了相关部门的积极回应和落实。

曹琛说,“政府部门对基层群众心声和人大代表建议的高度重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让我深切感受到政策落地有温度、执行有力度、回应有速度。”

曹琛介绍,政府工作报告将“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公益慈善健康发展”纳入2026年政府工作任务。这与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居委会“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法定职责形成有力呼应。基层社会治理正朝着共建共治共享的方向深入推进,社区自治能力的提升是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环节。

曹琛坦言,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已明确居委会可依法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募集资金,用于开展社区公益和社区服务项目,拓展社区自治资源提供了法律支持。但现实中,多数社区依赖财政拨款和少量社会捐助,资源总量不足、使用灵活度低,难以支持长期性、创新性社区项目。

曹琛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具备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中,专注于社区服务的比例较低,且缺乏与社区常态化合作的机制与平台。公众对社区捐赠认知有限,缺少便捷可信的捐赠途径,社会动员效果不明显。尽管法律已开放合作空间,但具体操作细则、资金监管与绩效评估等配套制度需要完善。

为此,曹琛今年在“推动慈善组织服务社区、促进自治资源发展”“推动建立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等方面提交建议。

曹琛建议民政、社会工作等部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明确鼓励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将社区公益作为重点方向,对专注社区服务、治理、互助等领域的组织给予支持。建立“社区公益资源对接服务平台”,集成需求发布、项目推介、募捐公示等功能。在《基金会管理条例》框架下,制定社区公益募捐简易程序,明确备案、协议、资金管理及信息公开等要求。

“支持慈善组织服务社区,是拓宽社区资源渠道、提升社区自治能力的重要途径。”曹琛希望各相关部门协同推进,通过政策支持、平台建设、文化培育与监管保障多措并举,激活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推动形成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基层治理新格局,为推进共同富裕与和谐社会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作为一名扎根社区进20年的基层工作者,曹琛还同时关注推动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深化城市更新行动。

曹琛认为,社区不是行政末梢,而是治理中枢;不只是办事窗口,而是共治引擎;每一次墙门议事会的热烈讨论,每一位志愿者的温暖身影,都是中国式现代化在基层最生动的注脚!

曹琛愿继续做一束光,照亮更多新时代社区工作者前行的路,点燃更多居民参与治理的心火,让“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从愿景变为触手可及的生活日常!

编辑:韩煜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