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2025中国仲裁高峰论坛暨中国-拉丁美洲国际仲裁论坛在京成功举办。本次论坛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以下简称联合国贸法会)、环太平洋律师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共同主办。
来自近30名仲裁法律界、公司实务界、学术界中外专家围绕“智联全球:共筑国际仲裁数智协作新格局”“智赋新章:规范国际仲裁数智辅助新边界”“智序未来:擘画国际仲裁数智治理新图景”三个议题发表演讲。来自52个国家和地区近500人现场参会,包括51家国际组织及国外主要争议解决机构共119名负责人和代表,全球103个国家和地区超过510万人次在线关注或收看。
在“智联全球:共筑国际仲裁数智协作新格局”第一个议题中,研讨嘉宾围绕数字革命与人工智能对国际仲裁生态的深刻影响展开深入探讨。
以下内容是亚洲国际仲裁中心主任Dato' Mary Lim Thiam Suan在“智联全球:共筑国际仲裁数智协作新格局”议题环节发表演讲内容节选:
几个月前,东盟(东南亚国家联盟)各国的法务部长在吉隆坡开会,他们齐聚一堂,发出联合声明,需要开展合作,提高司法可及性,通过与现有标准对接促进区域发展,利用创新与技术力量来促进司法可及。
回到联合声明,东盟各国法务部长们都意识到需要去合作,作出共同的承诺和决心来打造包容、韧性、活跃的经济共同体,这个途径就是通过强化国际商事仲裁与调解框架来实现。
东盟制定了一个十年计划,对于线上争议解决提供了方向指引,它意识到需要让大家就地解决,而不是说一定要选择其他地方的仲裁地,也就是通过软法能够推出指引,让东盟各国来设立自己当地的制度,不管是普通法还是大陆法系的法律。这些举措是政府行为,同时是以消费者为中心,要确保程序具有灵活性和自愿性。ODR,也就是在线纠纷解决机制,能够让当事人各方自行解决纠纷,对于纠纷解决的机制能有更大的可控度。要想设立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必须有透明度、可及性、公平性,换言之,就是各方有机会被听取意见,这就需要有必要的程序指引保障,以及有必要进行数据隐私保护。
ODR是很及时的事情,秉承这些价值设立共同的平台,由各国政府自行决定,最终在各自的法律制度之内根据总体性的指引,来设立本国使用平台。
编辑: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