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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基理】让法治理念全面融入基层治理实践

2023-05-09 15:59:39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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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振超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法者,治之端也”。基层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的重点任务和重要内容。 

法治理念全面融入基层治理实践要聚焦群众关切的重要问题。基层治理法治化要有靶向性,要聚焦群众的切实需求,倾听群众声音、了解群众意愿,找准群众身边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要目标,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全过程、各方面。近年来,重庆市渝中区加强基层治理示范街区建设,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制定社区群众需求“餐单”,推出群众想要的理论“大餐”,为百姓打造坐得住、听得懂、用得上、能参与的“大讲坛”。大足区高升镇积极打造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和全要素依法治理的基层单元,典型做法是推进“三小五亮”工程,通过干部亮职、清单亮权、公开亮项、监督亮责、清廉亮效等方式,加强基层小微权力、小型工程项目、小额资金拨付的管理监督。运用院坝会、文艺演出、以案说法等多种方式,向村民普及宣传宪法、民法典、反电信诈骗、国家安全、反邪教、禁毒宣传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进一步提升了村民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法治理念全面融入基层治理实践要求基层政府实现确权定责。当前,伴随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基层政府承接的任务事项愈加繁重。因此,需要通过法治思维和手段,审视和规制基层治理全过程,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要厘清职责边界,科学制定政府权责清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办事流程。执法活动不仅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还应当积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强化基层条块之间的沟通联系,依法推动政府部门简政放权,健全任务事项交办督办机制,更好构建规范有序、权责清晰的基层治理法治体系,推进基层治理活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文明执法,防止执法不作为等现象。

法治理念全面融入基层治理实践要求增强基层干部履职尽责的法治本领。发挥法治在基层治理现代化中的规范、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需要通过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营造氛围等方式,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方式全方位贯穿、深层次融入基层治理各方面,成为各方面的行为准则。关键需要打造一支专业队伍,为基层治理注入法治力量,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需要通过法治宣传、专业培训等方式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培养和增强基层干部的法治观念,保证其在基层治理全过程中能运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依法支持和配合基层治理。在实践中切实增强基层干部的法治理念,主动运用法治手段应对、破解治理难题,既能“接得住”,又能“管得好”,确保基层治理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渝中区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健全完善加强年轻干部培训选拔十条措施任务清单、关键岗位人员交流、常态化整治执法司法顽瘴痼疾等制度机制,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

法治理念全面融入基层治理实践要健全相关领域的立法工作。要着眼于基层实际情况,及时梳理与基层治理相关的法律规章,推动基层治理领域的专项立法,增强立法系统性,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社情民意“直通车”的功能作用,提升地方性法律规章的适用性。同时,要依法制定乡(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动员社会力量,激发社会活力,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紧密结合法律和道德、法治与德治,充分发挥法律政策和乡规民约在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积极作用。为精准对接群众所需所盼,渝中区桂花园新村不断增强自治力量、创新自治方法,促进居民依法依规参与社会治理,在社区党委的指导下制定了“居民公约”,涵盖文明、安全、环境、和谐四大篇章,引导群众不断发挥正向作用。

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把法治理念全面融入基层治理实践的重要一环。以法治思维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必须准确把握基层法治的发展方向,搭建契合基层治理实际的关键阵地,推动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升级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资源与能力。铜梁区整合公检法司等资源下沉社区、网格,落实“三官一律(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法律工作者进网格机制,让居民足不出小区就能享受到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服务。南川区大观镇将法律服务力量引入村(社区),建立村级“法律小诊所”,让综治专干、社区民警、法律明白人做“诊所医生”,采取接诊、出诊、会诊、辅诊、义诊、网诊“六诊”方式,为村民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民事纠纷调解、普法宣传教育等服务。渝中区借鉴“枫桥经验”,通过制度设计和做优服务,创造性提出了“法治楼栋”的设想,破除了法治需求和法治供给之间的壁垒,居民不出家门,通过一部手机就可以免费咨询法律问题。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重庆市政治学会会长 

编辑:乔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