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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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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义兴厅长对我省律师事务所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出重要批示

来源: 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   

    近日,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义兴就我省律师事务所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出重要批示:“律师事务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非常重要,有特殊意义。厅党委、政治部,特别是律协党委要加强指导,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收到实效,达到目的。要抓重点,解决实际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党员深刻理解和认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深刻理解和认识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定位的本质内涵、基本要求和职责使命,使大家普遍受到一次生动的科学发展观教育。要从律师工作实际出发,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律师党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律师事务所党建方面的突出问题。要按照更加注重简便易行的要求,在坚持中央关于学习实践活动总体安排部署的前提下,结合律师行业特点,合理安排活动内容、时间、步骤和方式方法,使学习实践活动切合律师事务所实际,力戒形式主义。要充分尊重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和广大律师党员的首创精神,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在实践载体、活动方式等方面积极创新。要按照更加注重统筹协调的要求,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律师事务所拓展业务领域,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服务海西发展统筹起来,促进律师行业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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