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社主办 法制日报简介 设为首页
法制日报报系查询
法制网内容检索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全国首部省级《行政程序规定》在湖南实施

发布时间: 2008-12-12 我要纠错 【字号 】 【打印【关闭】

  4月17日,我国首部省级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颁布,并于10月1日起实施。这部《规定》填补了我国行政程序单独立法的空白。

  《规定》把服务型政府建设,作为政府职能转换的一个重要目标,提出了高效便民、诚实守信等基本原则。在行政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等基本原则的规定以及相应的程序制度设置,特别是重大公共决策程序机制、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行政公开和公众参与的具体程序制度安排等方面,均体现了"开放政府"建设的基本精神。通过这些程序制度的规定,一方面促进行政过程进一步对社会公开,增进民众与政府的互信;另一方面鼓励公众充分表达各种意见,提供多样化的信息,参与政府行政过程。这将有力促进和谐、互动的政府--公众间关系。

  这个《规定》的出台,不仅标志着当地政府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道路上迈出了决定性一步,而且在中国民主与法制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郑剑峰)
下一篇文章: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创新普法方式赢得社会赞誉
相关文章:
 
·天下杂谈:如何让阎崇年不白挨打
·购房者断供将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会见权必须从司法救济突破
·法治政府考评应植入更多民意基因
·反垄断必须正视民意呼声
 
·千古洲:律师——风光与风险并存
·菠菜:美食
·沙子:一句话,结“冤仇”
·查庆九:赴日抒怀
·生活的应然价值——无限的深度?
 
稀有蓝钻拍价创纪录
北京迎来第一场雪
绚烂圣诞万花筒
冬日壶口冰挂美
壮观!傣乡特色长街宴
惊!世界最大水果拼图
友情链接
中国普法网 中国人大网 人民网 中国法院网 正义网 中国警察网 央视中国报道 网络文明工程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中华文化信息网 中国税网 搜狐网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华新闻传播网 国际在线 中国律师网 光明网
中华工商时报 和讯网 新浪网 北青网 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国台湾网   猫扑网 中华女性网 经济日报 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华新闻传播网 千龙网 Tom网站 金融界 中国机构网 中国反商业欺诈网 中工网 中国破产法网 中国平安网 中国315法律网
 
京ICP证060057号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广告服务
法制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