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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6号——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 |
|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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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60407 实施日期:20060501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
为了规范进出口企业申报行为,提高申报数据质量,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 本《目录》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在报关时应当严格按照《目录》中关于规范申报商品品名、规格的要求,认真填制报关单并依法办理通关手续。 特此公告。 二○○六年四月七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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