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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批准《砌体填充墙建筑构造》等十三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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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60214 实施日期:20060301
颁布单位:建设部 |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解放军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 经审查,批准由广州市民用建筑科研设计院等十一个单位编制的《砌体填充墙建筑构造》等十三项标准设计为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原《预应力混凝土叠合板(预应力筋为刻痕钢丝)》(95G439—3)、[95(03)G439—3]标准设计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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