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农民不失利

□胡勇

  据了解,在正在举行的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立案的前10个提案中,有3个是关于征地问题;安排的前10位大会发言者中,有3位是涉及征地问题。此外,无论是会上会下,还是会内会外;无论是代表委员,还是专家学者,人们对当前日益增多的失地农民的生活、就业、养老问题给予极大的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刘文甲认为,当前的圈地热比20世纪90年代初期还有过之而无不及;段应碧委员则指出,如今动辄超千亩甚至万亩、连片开发的大型楼盘,几十万平方米的大学城、开发区、小城镇,用地量都到了惊人的地步。在越来越多的土地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的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农民丢掉了赖以生存的“饭碗”,仅浙江一省,近年来就有一百万农民失去了土地。
  一些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在征地开发过程中获得了巨额的利润,但许多失地农民由于征地补偿费用过低等原因导致眼前及今后的生计均成了问题。因此,近年来,因征地而引发的冲突纠纷日益增多,失地农民要求提高补偿费的呼声也连续不断。
  当前,应当从体制、机制、制度入手,千方百计,尽最大努力来确保农民兄弟“失地不失业,失土不失利”。这不但体现一个政府的人文关怀,而且也事关社会的稳定问题。我们可以探索多种安置方式,拓宽就业门路;建立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严惩乱占滥用耕地的违法行为等,但当务之急是尽快提高现行的土地征用补偿安置费,以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财产权利与经济利益。按照现行的土地法规,征地的安置补偿费本就偏低,再加上层层克扣、级级截留,真正发到农民手里的费用更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因此,应当对土地法规进行修改、完善,使征地补偿费用达到一个合情、合理、合适的标准。
  农民仍然是我们国民的主体,因此,他们需要社会的关注与保护。广大的政协委员为了农民兄弟的利益而奔走呼号,体现了饱满的政治热情。我们希望他们的呼吁能够引起人们的重视并采取切实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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