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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碳核算

2023-09-26 17:02:11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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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企业来说,要想探寻“双碳”带来的挑战与机遇,第一步还是先要摸清家底。道理很简单,任何与碳排放相关的工作,都是建立在“依据标准规范、正确核算碳排放”的基础之上的,都必须满足“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的基本原则,然后才谈得上碳减排、碳达峰、碳中和。企业作为一个“重投入,讲回报”的市场主体更是如此。

1.“双碳”未动 统计先行

掌握最科学方法,摸清碳排放底数,获得第一手数据,是科学决策、成效评估和国际谈判的重要基础,对我国实现“双碳”目标至关重要。制作碳排放统计监测核算报告是一项庞大的复杂工程,其中的核算方法和核算体系,都有待总结和完善。

在方法上,间接核算方法是基于能源消耗统计、碳排放因子参数等综合因素,推算得出碳排放数据,是一种计算数据,存在不完整、不准确、不一致和不可比的问题。方向解释说,基于连续排放监测系统(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简称CEMs)对碳排放进行直接测量的方法是国际上最新兴起的技术,具有中间环节少、准确性高和实时报送的优点,也可有效支撑间接核算数据的验证。

欧美国家已采用直接测量和间接核算相结合的方法。2019年5月,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发布的《IPCC2006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2019修订版)》首次完整地提出基于直接测量反演的碳排放清单编制方法,代表了最新科学认知、技术进展和国际共识。

相比之下,我国的碳排放统计监测核算报告体系尚不健全。随着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碳排放参数不断更新,能源消耗数据、工艺过程碳排放数据的准确性需要尽快提高;碳排放清单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不高,国际上对我国碳排放数据存在明显高估;我国企业缺乏对生产过程碳排放的测量统计,将会在国际贸易中面临较高的碳关税成本,降低市场竞争力。

为提升碳排放统计监测能力,增强战略主动权,建议尽快建立直接测量和间接核算相结合的碳排放统计监测核算报告体系;在重点行业推广直接测量和间接核算相结合的方法,选择典型区域和代表企业试点;制定核算报告国家标准,推行采用直接测量对间接核算数据进行验证,对重点高耗能、高排放企业提出明确要求,保障碳排放数据的完整准确和一致可比,有力支撑科学决策和国际谈判;对先进碳计量技术和高端碳测量仪器研发应用实施专项经费投入,努力实现核心技术与高端仪器的自主可控;强化先进碳计量技术在重点行业领域的普及应用,提升碳排放统计监测能力;主导建立国际互认的碳计量监测核算报告标准,打破欧美国家长期垄断局面,增强我国应对国际风险挑战的战略主动权。

为了能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增强国际话语权,建议要积极吸收计量测试专家加入我国“IPCC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组”和国家标准起草组;二要积极推动我国计量测试专家加入《IPCC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指南》起草组,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工作。主导推进与国际碳市场接轨,增强谈判能力,打破贸易壁垒,维护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2.碳核算相关概念及研究

有关气候变化相关主题和低碳经济的研究,仅从概念的内涵发展就经历了一系列的发展与演变,如“碳锁定、碳解锁、碳脱钩、碳达峰、碳中和”等概念的出现,与“碳”相关的研究也日益增多。

对应于“碳锁定”,“碳解锁”则是要摆脱这一固化局面。碳核算上,主要有以下概念和重点。碳核算相关方法:碳量永恒的理论是碳排放核算中一切有关碳减排策略的基础。

基于这一理论,碳排放核算主要通过收集历史碳排放数据,确定基准值,结合未来发展计划(如产量、投资等)来测算未来碳排放潜力。

碳排放的测算:根据二氧化碳的核算途径,碳核算的方式可分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类,前者主要指国家或政府层面的宏观测量,测量方法主要有排放系数法等;而后者则是下级单位的自行测算后向上级单位披露与汇总统计,包括企业的自测与披露、地方对中央的汇报汇总,及各国对国际社会提交反馈,企业更多地会采取实测法来对碳排放做出核算。

从国际层面而言,国际组织或国际协定主要依靠各国政府和企业自主进行核算及汇报来计算碳核算结果。自上而下的测算以《IPCC2006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2019修订版)》为主流国际标准,自下而上的测算则是温室气体议定书系列标准最为广泛使用。

这些由非政府组织构建的标准及指引,均鼓励国家、城市、社区及企业等主体对于核算结果进行汇报和沟通,以此确保公开报告的一致性。

在学术界,排放系数法是适用范围最广、应用最为普遍的一种碳核算办法,即把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按一定的碳排放系数转换成标准煤的形式进行计算。

3.碳排核算 企业举措

由于国家间的碳数据测量存在着国际比对,普遍采用国际互认的碳排放数据测量体系。企业作为市场的一支重要力量,既要汲取体系的力量,又要找准各自的破题方向、行动路径。有以下问题需要注意:

(1)关于碳核算的方法

碳核算的对象不同,采用的核算方法就有差别。例如,对国家和地区的碳核算,称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其实是统计一个区域内的年度排放总量。这种核算用于国际履约,或者中央对地方政府的督查。国家碳中和目标也是基于总量而言的。

企业的碳核算与评价分析则有多种对象,但只有两类国际标准核算方法。第一类是基于ISO14064国际标准,另一类是基于ISO14067的产品碳足迹国际标准。碳交易基于ISO14064的核算方法,要求数据非常准确,但难以涵盖全部减排途径和减排潜力。

(2)如何运用两类核算标准

两类标准有不同的应用场景。比如,碳交易、清洁发展机制CDM和核证减排量都与收入或付费直接挂钩,因此对数据准确性的要求非常高,被笼统地称为“碳泄露”。所以,基于ISO14067,企业可以进行技术、产品及供应链的碳核算以及不同方案的对比分析,从而支持低碳技术研发、产品设计、生产过程管理、供应链管理、客户服务、

市场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全面发挥上述五种减排措施的潜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全社会各种行业、所有企业的减排潜力。

按照上述方法和体系,企业应根据各自实际,制定目标,发布碳减排报告,促进全供应链协同减排,为实现碳中和发挥动力、赢得主动、获得先机。

4.确保核算数据真实

碳排放权交易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准确可靠的数据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规范运行的生命线。众所周知,我国碳市场刚起步不久,而碳市场正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真实、准确的数据信息,是碳市场健康发展的命脉。一旦数据造假,公平的市场交易无从谈起,政策执行的公信力也将因此受损。

事实上,我国碳市场刚起步,相关核算标准体系、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仍处于完善过程中。但对于抱有侥幸心理、知假造假的机构,必须让其付出代价。

“双碳”目标是新机遇。只有扎扎实实做工作,将控排减碳落实到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细节中,让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回归公正、规范和科学,才能真正实现企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朱雯苓 端木义俊:《物权数字化——与碳金时代》专著编委、武汉物权数字化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成员,本文来自该书第八章第三节)

编辑: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