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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转型影响市场建设

2023-08-07 13:29:36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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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应对气候变化背景下,全球能源基础设施的转型至关重要,这涉及到减少碳排放、降低能耗和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增加。

由清华大学碳中和研究院2021年年底编制、发布的《全球能源基础设施碳排放及锁定效应》研究报告(下称《报告》指出,全球的经济发展,高度依赖化石能源,电力、钢铁、水泥等能源基础设施,其寿命往往长达几十年,而新建基础设施在未来还会产生大量碳排放并产生锁定效应。《报告》呼吁,扭转高碳能源基础设施惯性投资、加强能源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和有序淘汰。

当然,碳锁定效应并非一成不变。《报告》的作者之一张强提出,如何解锁,应值得业界和专家思考。以火电行业为例,如推动火电提前淘汰,将平均服役年限从40年削减到30年,则对应的锁定碳排放将从3000亿吨削减到2000亿吨。随着光伏和风电等新能源发电的大规模发展,未来火电将主要承担调峰功能,年发电小时数将大幅降低。如自2030年起将火电年发电小时数逐步降低到2000小时,则火电行业未来锁定的碳排放将减少到2300亿吨左右。

此外,《报告》介绍,碳捕集与封存等负排放技术的大规模利用,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抵消能源基础设施的碳锁定效应。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指出,随着技术进步和成本大幅降低,全球光伏和风电产业近年来实现跨越式发展。近10年全球光伏和风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速分别达到22%和14%。中国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快速扩大,绿色发展动力强劲。报告为能源设施的“绿色转型”,提出了四点建议:

一是需扭转高碳能源基础设施投资惯性,避免新的高碳增长带来的长期碳锁定效应,同时降低资产搁浅风险;

二是加速能源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和有序淘汰,提升技术和能效水平,降低碳排放强度;

三是加大新兴低碳技术研发力度,推进氢能炼钢、碳捕集与封存等减排技术的示范和产业化应用;

四是抓住后疫情时代“绿色复苏”的发展机遇,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产业发展,加强绿色技术国际合作,构建全球零碳能源体系。

1.加快构建低碳基础设施

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基础设施,是全球低碳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各国落实《巴黎协定》温控目标,实现低碳发展的基本趋势。

2019年,发达经济体的经济增长率平均为1.7%,但与能源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下降了3.2%。以2019年为例,看看主要经济体的表现。

中国:尽管排放量有所上升但比较缓和,主要是受到经济增长放缓、低碳能源产出增加影响,可再生能源在中国继续扩张。

美国:能源相关碳排放为48亿吨,比2018年减少1.4亿吨(2.9%),是各国减排最多的。美国的排放量比2000年的峰值下降了近10亿吨,在所有国家中减排最多。发电用煤减少15%,支撑了2019年美国整体排放量的下降。

德国:率先在欧盟减少排放,2019年排放量为6.2亿吨,下降了8%,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最好水平,而现在德国经济规模约为当时的10倍。2019年德国可再生能源所占份额超过40%,并首次超过燃煤发电。

英国:由于燃煤发电厂的发电量仅占总发电量的2%,英国继续大力发展脱碳。在英国,可再生能源提供了大约40%的电力供应,天然气供应量也差不多。

日本:2019年与能源相关的碳排放量下降4.3%,为10.3亿吨,是2009年以来减排最多的一年。

印度:2019年排放量增长温和,电力部门的碳排放量略有下降,原因是电力需求大体稳定,可再生能源的强劲增长促使燃煤发电量自1973年以来首次下降。印度经济其他部门,特别是运输部门的化石燃料需求持续增长,抵消了电力部门的下降。

其他国家:2019年发达经济体以外的实体碳排放量增长了近4亿吨,其中近80%来自亚洲。这一地区的煤炭需求持续扩大,占能源使用的50%以上,约造成100亿吨排放。

2.发挥市场调节功能

运作良好的市场功能是碳交易向全社会释放碳价信号的关键一环。

市场内的碳价水平主要取决于供求关系,通常由总量水平和配额分配来调节。然而配额的有效期、履约周期的长短、市场参与主体的范围、交易产品的类型,以及经济和技术发展的重大变化等,也可以对碳价信号造成影响。如何保持碳市场的价格信号不被扭曲,在持续激励减排的同时,又能保持全社会以最优成本实现减排目标,是碳市场管理者必须要平衡的关键问题。

也正因如此,通常需要建立价格或配额供应的调节和干预机制来防范市场波动风险。上述典型的碳市场,都发展了各自的市场调节和干预措施,包括设置价格上下限和基于一定条件或规定的调节机制,有效防止价格过高或者过低的风险。这些措施可以在一定水平和时间范围内维持碳价的可预见性,而一个稳健且不断上升的碳价信号可以激励低碳投资并降低其回报风险,推动全社会持续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3.碳市场将逐渐引入拍卖法

和中国碳市场目前采用的“自下而上”的基于强度的总量设定不同,包括欧盟许多国家、美国加州、韩国等在内的国家或地区,均设定了“自上而下”的绝对总量。

绝对总量的上限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可以根据当地的中长期减排路线图逐渐降低,但当扩大覆盖范围或地理边界发生了扩展时(如欧盟新成员国的加入),总量水平则需要随之提高。除覆盖行业发生变化外,一些企业可能在履约期内进入或退出碳市场。因此在设定总量和发放配额时,也需要考虑如何处理企业新进入或者退出的情况。

碳市场中主要使用免费分配和拍卖两种方法向企业发放配额。中国的碳市场目前是100%免费分配,采用的是基于实际产出的基准法。

从不同地区的既有做法中看出,在初始阶段,为了使企业更容易接受碳定价机制,免费分配往往占主导地位。但配额拍卖除了能为政府带来可观的财政收入外,还可以提供市场流动性,助推价格信号的发现。

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成熟,绝大多数的碳市场会逐渐引入拍卖法,并提高其在配额分配中所占的比例。

(唐爱娟 项明娣:《物权数字化——与碳金时代》专著编委、武汉物权数字化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成员,本文来自该书第六章第一节)。

编辑: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