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书法遇上法律,会擦出怎样的火花?2020年7月11日,由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和法治日报社共同主办、法报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书·法”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书·法”活动旨在为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多开一点脑洞、多花一点心思、多出一点力量、多做一点贡献,引领和推动更多的人拿起笔来学法、写法,在不断“书·法”过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
“书·法”活动以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条开笔,未来将对准更多的法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林峤,中国书法家协会行业建设委员会委员,四川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四川省文化馆研究馆员,四川省巴蜀画派促进会副会长。
书法作品获全国第五届书法篆刻作品展“全国奖”(最高奖),全国第四届中青年书法篆刻家作品展“优秀作品”(最高奖),全国首届行草书大展“妙品奖”,文化部第八届、第十二届“群星奖”铜奖、银奖,中国文联首届兰亭奖“优秀奖”。出版《震影墨痕·林峤书画精选》《林峤水墨画集》《林峤山水写生》《林峤书画》等。
编辑:刘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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