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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不靠谱 法院很靠谱:退还租金和押金

2026-06-02 15:07:22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通讯员 由好 李丹 王展玉

租房本是为安心落脚,可从入住当晚起,租客小张的糟心事便接踵而至——电梯运行时哐哐作响,夜深人静时噪声格外刺耳;客厅电路老化频繁跳闸,用电安全隐患重重;夜里还总能听见老鼠活动的声音。

对此,小张满是委屈与无奈,“刚住几天就不敢待了,电梯吵得整夜睡不着,电路老跳闸,还有老鼠乱窜,这房子根本没法住人!我是被迫搬离的,凭啥不退我租金和押金?”

小张多次联系出租人解决,对方却一再推诿拖延,问题始终没解决。心惊胆战的小张只得匆忙搬离,可出租人以“提前退租违约”为由,拒不退还剩余租金与押金,小张的合法权益悬在半空,满心期盼能有公道。

事情要从2025年10月说起,小张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承租其小区房屋,租期一年,每月租金3000元,押金3000元。小张按时付清首三个月租金与押金后入住,本该舒心的新居生活,却被接连不断的问题打破。

电梯噪声、电路隐患、鼠患侵扰,让房屋彻底失去居住条件。小张通过微信、电话反复催告维修,出租人却敷衍应对,称“电梯噪音习惯就好”,迟迟不采取任何整改措施。无奈之下,小张仅居住三天便搬离,并书面送达解除合同通知,要求退还剩余费用,可出租人坚决拒绝,双方争执不下,小张只得将其诉至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请求确认合同合法解除,判令出租人全额退还租金与押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庭前调解。调解现场,小张拿出夜间录制的电梯噪音、电路跳闸视频,情绪激动:“我天天被噪音吵得神经衰弱,开灯就跳闸,根本不敢住!”出租人却坚称是小张“小题大做、单方毁约”,一分钱都不退。

眼见双方各执一词,法官决定实地勘察,用事实说话。走进涉案房屋,电梯运行的声响清晰可闻,电路老化隐患直观可见,墙角还留有老鼠活动痕迹,现场情况与小张所述完全一致,房屋已明显达到不适宜居住、存在安全隐患的标准。

庭审中,法官紧扣争议焦点,精准适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出租人负有保障租赁物安全、符合居住用途的法定义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承租人可随时解除合同。本案中,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积极解决问题,导致房屋存在严重隐患,无法实现居住目的,小张解除合同于法有据,并非违约。

关于押金与剩余租金,小张无违约行为,合同解除系出租人未尽适租义务所致,押金无权扣押,未居住期间的租金也应全额退还。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出租人向小张退还全部剩余租金及押金,判决送达后,双方均未上诉,这场租房纠纷圆满化解。

从安居诉求到司法护航,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用接地气、有温度的裁判,守护租房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不仅是个案的公正解决,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司法机关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筑牢民生安全底线的生动实践,让每一位租房者都能住得安心、过得放心。

编辑:刘舒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