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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中的兰花草不能采 夫妻直播卖兰草获刑

2023-03-23 16:06:33 来源:​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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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花开早……”《兰花草》这首歌广受人们喜爱。不过,新版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发布后,兰科野生植物(除兔耳兰外)均已晋级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随意采挖、收购、运输、加工、出售会受到法律制裁。

近期春暖花开,也是盗挖野生植物的高发期。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食药环森支队公布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野生兰草案,以案说法,呼吁广大市民自觉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去年3月,河南省西峡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在某直播平台巡查时,发现一个账号在林坡上直播采挖野生兰草出售。在河南省、南阳市森林公安机关的指导下,西峡警方查实该账号使用人为周某及其妻子,直播采挖现场在西峡县阳城镇境内。

办案民警果断出击,抓获周某夫妇,并在其家中查获兰草50丛。经鉴定,该兰草品种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蕙兰。

经查,周某对兰草有一定研究,还有一大批“兰圈”好友,涉案人员和物品数量可能较多。为彻查全案、深挖网络,南阳市公安局食药环森支队和西峡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组成专案组,报请上级公安机关发起全国协查。

经调取交易记录,周某夫妻自2022年3月12日开始,在直播平台直播售卖兰草,分别向全国15个省市客户销售过蕙兰。每次都由周某在直播中解说,谈好价格后邮寄给买家。截至案发时,夫妻俩已在山上直播采挖野生兰草5次,采挖野生兰草100余丛,以每株20元至500元不等的价格售卖获利。

去年5月,西峡县人民法院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分别判处周某夫妇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周某夫妇缴纳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21525元,用于生态环境修复。

警方提示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广大群众在野外踏青时,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爱护野生植物。如果参与买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将会受到严厉处罚,甚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得不偿失。(孙雅琼 徐蕾 丁俊良)

编辑:孙天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