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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5名受害人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

广东阳春市公安局主动履职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2023-01-31 21:47:12 来源: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邓君 通讯员周立平

“谢谢,谢谢!”从广东省阳春市公安局民警手中接过1万元司法救助金的王老伯,激动地向在场民警敬了一个礼,随后紧紧握住民警的双手。他说,这对接下来老两口的生活有很大帮助。

近年来,阳春市公安局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依法主动履职,全力做好司法救助工作。近日,阳春市公安局为5名刑事案件受害人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6.1万元,这些司法救助的对象主要为电信诈骗、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受害人。

2017年,覃女士在社交软件上认识了男子王某。2018年4月至8月,王某以投资名义向覃女士前后共索要了50余万元。2018年9月,覃女士发现自己上当受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该案经阳春公安机关全力侦办,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王某。覃女士得知案件被侦破、公诉后,多次到法院执行局申请民事赔偿,然而王某并没有赔偿能力,覃女士一度大受打击。

阳春市公安局河西派出所在案件梳理中发现,覃女士受骗遭受大额经济损失,通过上门走访,民警看到覃女士一人拖着3个孩子,最大的刚上幼儿园。由于覃女士被骗款项多为向亲朋借款以及网贷,案发后,他们一家陷入了困境。2019年,覃女士的丈夫突然病故,留下3个孩子及婆婆需要覃女士照顾,这使本已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

了解到覃女士无固定经济来源,还要抚养3个学龄前儿童及婆婆的实际困难后,民警主动与镇街职能部门联系,告知覃女士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司法救助的申请,并协助覃女士整理递交相关材料。

阳春市公安局法制部门收到覃女士的申请材料,经受理、核实,公安机关认为覃女士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了对覃女士司法救助的决定,给予覃女士发放司法救助金1.2万元。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阳春市公安局通过由受害人提出申请,办案部门联合受害人所在镇街职能部门开展调查,经办案部门受理、核实司法救助申请材料,法制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2022年共核准5名刑事案件受害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在近日举行的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活动中,家住阳春市马水镇70岁的王老伯也领取了1万元司法救助金。此前,他家中一头价值约1万元的耕牛被盗,由于事发野外荒坡,现场没有留下有价值的线索,虽经马水派出所全力侦查,但案件却一直没有被侦破。

马水派出所了解到,平日王老伯夫妻俩同住在一座小平房,家里养的一大一小两头水牛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大水牛被盗后,王老伯备受打击,马水派出所遂联合村干部积极努力,指引王老伯向公安机关提交司法救助申请。经阳春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核准,王老伯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最终领到了1万元救助金。

阳春警方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发放的司法救助金,充分发挥了司法救助对社会救助协同作用,进一步拉近了警民距离,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阳春市公安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加大案件侦办力度,争取公平公正办好每一起案件,为受害人挽回损失,以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度。

编辑:温远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