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至25日,山西省法律援助中心在湖南大学举办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规范提升培训班。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何永诚出席开班式。山西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马慧健作开班动员讲话。

马慧健对参训人员表达了三项期待: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新时代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这是服务大局的必然要求;是履职尽责的立身之本;是回应期待的迫切需要。二是要坚持学用结合,全面提升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履职能力。要提升政治引领与战略谋划能力、规范化管理与质量管控能力、资源整合与协调联动能力、队伍建设与组织领导能力、信息化应用与创新发展能力。三是要严守培训纪律,展示山西法律援助行业的良好形象,端正学习态度,坚持学用结合,加强交流互鉴。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培训班强调,要全面落实“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努力构建覆盖广泛、精准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要大力抓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效;要持续提升法网热线咨询服务质量,充分发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护航者”和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减压阀”作用;要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宣传吸引力和感染力,营造关心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培训班采用“专业授课+实地研学+经验互鉴”培训方式,邀请湖南大学多名教授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进行深入解读;邀请司法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以“标准解读+案卷剖析”的方式,详解案件质量评估全流程要点;邀请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分享湖南法律援助工作的实践与探索经验,为山西省下一步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提供新方案。学员们还走进湖南省公共法律服务专区、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近距离观摩“一站式服务窗口”建设等情况,通过“看流程、查资料、问经验”,将先进做法转化为自身工作的“新思路”。
培训期间,大同市、晋城市、运城市、太原市小店区、襄垣县司法局负责人在培训班上作了工作交流发言,各市司法局分管局长、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同志,各市、县(区)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约160人参加培训。
编辑:薛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