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锤落下轻启祸端,故意毁财被追刑责
张某经人介绍,受雇为刘某的房屋刷乳胶漆,可工程完工后,因刘某迟迟不验收,张某一直拿不到劳动报酬。日子一天天过去,辛苦付出得不到回报,张某的不满与日俱增。一次醉酒后,被酒精冲垮了理智的他,回到装修现场,拿起装修用的铁锤,狠狠砸向房间卫生间的玻璃。紧接着,他又将随手带来的酱油和机油泼向客厅、卧室的墙面,连屋顶和衣柜也未能幸免。经核算,刘某的财产损失高达8万余元,张某的冲动之举,让自己从讨薪者变成了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的嫌疑人。
法律援助迅速接案,律师直面棘手案情
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张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因家庭困难,无力委托辩护人。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法院送达的指定辩护公函后,迅速为其指派了经验丰富的律师。接到指派后,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张某,耐心倾听他的诉求——从最初的委屈、愤怒,到后来的懊悔、恐惧。律师意识到,这起案件的背后是讨薪未果引发的极端行为,既要正视张某的犯罪事实,也要理解其行为背后的诱因。如何在法律框架内为张某争取有利裁决,成了律师的首要考量。
多番奔走倾力调解,艰难沟通终获谅解
要为张某争取从轻处理,取得被害人刘某的谅解是关键一步。但刘某因房屋被严重损毁,情绪激动,多次表示“绝不原谅”,甚至拒绝与张某一方接触。律师没有放弃,先是带着张某的书面道歉信找到刘某,详细说明张某的家庭困境和悔罪真心,又耐心倾听刘某的损失与委屈,帮他梳理维权诉求。一次沟通不成,就去第二次、第三次;白天找不到人,就晚上上门等;电话被挂断,就发信息解释法理与情理。律师还主动协调双方,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一面劝说张某家人尽力筹措资金,一面向刘某说明谅解对案件处理的法律意义。经过近半个月的调解,刘某终于被律师的执着和张某的悔过诚意打动,同意签订谅解协议。
法理人情巧析兼顾,宽严相济公正裁决
承办律师研析案卷并结合谅解协议,确定核心辩护思路:张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且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从宽处罚;其系初犯、偶犯,无前科,认罪态度好、主观恶性及社会危险性低,案发后还在律师协调与家人协助下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刘某谅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同时,张某作为家庭唯一经济支柱,需抚养未成年子女,关乎家庭稳定与子女权益。法庭上,承办律师条理清晰地陈述了辩护意见,既不回避张某的犯罪事实,也客观呈现了案件的前因后果及张某的悔罪表现,围绕张某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展开辩护,恳请法院对其宣告缓刑,实现法律惩戒与人文关怀的平衡。最终,人民法院综合全案事实和情节,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判决作出后,张某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上诉。张某及其家人对承办律师的法律援助工作表示感谢。
以案释法
本案中,张某讨薪未果后采取极端手段泄愤,虽事出有因,但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确已触犯法律,需承担刑事责任。这警示我们:维权必须通过合法途径,冲动行事只会得不偿失。法律援助制度为经济困难的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法律帮助,律师的专业辩护与调解工作,既维护了法律尊严,也兼顾了情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法律不会纵容犯罪,但也会关注行为背后的成因,通过教育、感化、挽救,引导违法者回归正轨。而这起案件的发生,也提醒用工方应遵守劳动法规,及时支付报酬,从源头避免矛盾激化,造成“双输”的后果。
编辑:刘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