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四川乡城: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用心用情用力守护绿水青山

2023-08-21 10:42:13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分享:
-标准+

近年来,四川省甘孜州乡城县人民检察院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抓手,紧紧围绕全州推进生态法治建设、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战略部署,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检察工作。

一是以办案为中心,专项带动,助推生态环境全域治理。该院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为抓手,主动服务“乡村振兴”“全域旅游”“全域无垃圾”等战略部署,开展水、土地、动植物等自然资源保护,推动生态环境源头治理,通过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向县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近年来,该院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78件,向69个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听证2次,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乡城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向民事侵权责任人追偿生态修复费3万元,判罚复种植被370株,加大了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通过向10乡镇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督促清理垃圾20余吨,有效整治了乡镇村周边环境脏乱差现象;针对全县境内污水直排河道等污染环境问题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8份,督促行政机关对全面排查,河道污染问题得到及时整治,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加强内外联动,织好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守护网”。该院将生态检察工作作为全年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定期听取生态检察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工作深入开展。该院建立了协作配合机制,即建立检察长负总责、主管检察长亲自抓、负责检察团队具体抓、各部室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组建“净土田园”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整合全院力量参与办理生态环境案件,整合内部资源,加强内部协作配合,积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机制优势,促成公诉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多部门信息共享。近年来,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共向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移送公益损害线索14条。该院加强外部协作,构建“检察+行政”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治理模式,与得荣、巴塘、云南香格里拉签订协作机制1份,打通地域壁垒,共同保护长江上游、金沙江流域,变“各自为线”为“共建共治”。该院招募聘请5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案件研讨、公开听证等检察办案活动,共绘生态保护“同心圆”。与此同时,该院实行外聘检察官助理制度,提供业务咨询、协助办案,目前,已聘任5名行政机关专业骨干担任院特约检察官助理。此外,该院还建立了公开发布机制,于今年6月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了《乡城县人民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向社会各界收集公益诉讼线索,目前收到有效线索4条,兑现线索奖励金800元。

三是用好检察建议,打好检察蓝保护生态绿“主动仗”。该院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的最佳司法状态”理念,在公益诉讼办案中充分运用党领导一切这个最大的政治优势,积极有力促进行政机关发挥诉前纠错作用,以磋商或者检察建议等非诉方式督促与协同行政机关开展前端治理,所办案件均在诉前环节得到解决。对于办案中发现的非法采砂、垃圾污染、污水直排河道等环境污染问题及隐患,该院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43份,督促纠正违法行为,修复了生态环境。

四是持续跟进监督,唱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重头戏”。该院将“回头看”作为“规定动作”嵌入公益诉讼全过程,努力让受损公益得到回复;坚持实地走访,对案件办结后环境损害是否消除或减轻、生态修复措施是否启动等进行综合评估。近年来,该院通过实地察看、走访调研、听取意见建议等方式,开展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评估51次,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职能部门就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4次,邀请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参与听证2次,共商讨解决之道。

五是完善生态修复机制,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该院坚持将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积极引导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违法者”通过缴纳资源损害赔偿金、补植复绿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努力把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损失降到最低。该院在办理洛某某盗伐林木案中,经审查核实,泽某某共砍伐高山松、云杉、冷杉共29棵,蓄积共计65.5367立方米,为恢复被破坏的植被,要求其本人及家属补植高山松145株,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

六是以预防宣传为重点,营造保护生态环境良好氛围。该院紧紧围绕服务全州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集中力量参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依托支部结对共建、主题党日、农民夜校等主题活动,通过集中宣传、下乡走访、重要时间节点专题策划、典型个案释法说理等方式,深入乡镇、学校开展生态环保普法宣讲活动30余次,现场咨询200余人次,着重宣传生态犯罪、生态保护和环保法规知识,提升了群众生态法治意识,营造了推进公益诉讼的良好氛围。(青文珍 卓玛拥忠)

编辑:邢国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