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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西湖区法院:

提示不应疏于为人父母义务

2024-04-19 13:13:18 来源:法治日报 -标准+

法治日报讯 记者刘志月 通讯员杨静 4月16日,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涉及三名未成年人抚养权归属的离婚案件时,研判案情后于庭前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了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案涉原告、被告共育有子女三名,其中最小的孩子不满三岁。原告认为双方在生活中为琐事常常争吵,性格不合,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获得小儿子的抚养权,其余子女由被告抚养。

鉴于原被告子女较多,且均为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将对孩子的身心产生影响,承办法官向双方提前发出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一方面希望双方对于婚姻慎重抉择,另一方面督促双方在解决情感纠纷时不应疏于为人父母的义务。

在《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中,法院首先劝诫双方慎重考虑解除婚姻关系,如离婚不可避免,那么作为父母,应该从生活、心理等多方面履行监护人义务。无论父母关系如何,孩子都应该在和谐、稳定的环境中成长,不应成为父母不和甚至离异的牺牲品。

编辑: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