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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基础工作实现多点突破

陕西司法行政构建系统治理强基固本活力迸发工作格局

2023-02-03 10:56:08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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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1月16日,陕西省延安市人民调解协会副会长、甘泉县桥镇乡“樊九平调解室”主任樊九平当选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5年,樊九平是陕西近10万名人民调解员中的优秀代表之一。

2022年,陕西省司法厅从体制机制上入手,多举措推动人民调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多点突破,基本构建形成了系统治理、强基固本、活力迸发的工作格局,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陕西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

扎牢和谐稳定“篱笆”

2022年8月,韩城市司法局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刘某因公司运营需要向周某借款500多万元,却未能如期偿还债务本息,周某为实现债权前来申请调解。

在韩城市司法局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并将调解协议及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成功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节约了诉讼成本。

2022年以来,陕西省司法厅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推进行业性和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分别与陕西省知识产权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设立省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秦商总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陕西省互联网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省共新成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45个,进一步织牢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

同时,陕西也探索出咸阳市秦都区“三三制”调解模式、凤县“236”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安康市“三力联调”“无忧调解超市”等独具地方特色的新模式新做法。

一年来,陕西省司法厅组织全省各级调解队伍共同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 喜迎党的二十大”等专项活动和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共计排查化解矛盾隐患9.7万余件。

助力基层法治建设

“这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望着陕西省新时代“六好司法所”的牌子,城固县天明司法所所长杨文文脸上洋溢着喜悦之情。

参加工作10余年来,杨文文对工作执着、对群众热情,把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干得有声有色,为提升辖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推进镇村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辖区干部群众广泛好评。

“天明司法所今天所取得的成绩,正是我们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缩影。2020年以来,陕西积极开展以‘组织机构建设好、人员队伍发展好、体制机制完善好、基础设施配备好、经费保障落实好、职能作用发挥好’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六好司法所’示范创建活动,先后命名新时代‘六好司法所’981个、‘示范单位’287个,分别占全省司法所总数的74%和22%。”陕西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麻仁伟如数家珍。

据统计,2022年以来,陕西省司法所累计组织开展普法宣传3.2万余场次,解答法律咨询14.5万余人次,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2万余件,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1373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4229件,为助力打通基层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作出了积极贡献。

保障人民群众参与

2022年7月15日,围绕行政非诉执行期间能否减免滞纳金的问题,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

起因是咸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8月19日对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作出罚款4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咸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该公司缴清了罚款本金,但因资金困难未缴纳32万元的滞纳金,该公司向执行法院和咸阳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减免滞纳金,同时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

人民监督员经过评议后一致认为,该公司已认识到自己环境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对有关违法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鉴于该公司处于停工停产状态,若执行滞纳金,则无法继续经营,40多名员工将面临失业。根据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最终免除了该公司的滞纳金,并达成执行和解。

“2022年,陕西省司法厅就建立完善人民监督员考核评价机制下足功夫,结合参与检察办案活动的次数和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对人民监督员年度工作进行等级评定,及时做好人民监督员的增补工作;协调财政部门将人民监督员业务保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组织召开省级人民监督员工作座谈会,交流履职经验,解读政策文件,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落地落实;编印《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典型案例集》,指导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陕西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马红薇介绍说。

目前,陕西共有人民监督员600名,2022年全省人民监督员共参与监督办案728件1108人次,提出意见建议732条,采纳率达97.4%。

预防减少重新犯罪

“我是一个犯了错的人,司法所没有放弃我,还在年前给我送来粮油,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春节前,平利县西河镇东坝村村民刘某在见到上门落实安置帮教对象困难救助政策的司法所工作人员时说道。

刘某今年47岁,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法院判处管制5个月,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解除矫正后,东坝村村民委员会和刘某签订安置帮教协议。2022年10月,西河司法所得知,刘某因骑车不慎摔伤,被诊断为颈部脊髓损伤,医疗费支出巨大,出院后还需要长时间在家休养,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生活。

西河司法所负责人及时与东坝村驻村工作队联系,共同到刘某家中核实情况后,第一时间将其纳入监测范围,按程序落实了临时救助、大病救助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并报请平利县司法局对刘某开展困难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

2022年以来,陕西省司法厅积极开展重点人群管理帮扶“百日攻坚”行动,确保了刑满释放人员困有所帮、病有所医、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有效预防了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据统计,2022年陕西共核查对接预刑满释放人员信息1.3万余人,走访排查1666人,电话回访4.8万余人,救助帮扶1.6万余人,签订安全责任书3288份,无一人脱管漏管。

“2023年,陕西省司法厅将秉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为法治陕西、平安陕西建设作出新贡献。”陕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政国说。

编辑: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