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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

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凝聚市域社会治理正能量

2022-10-10 11:14:18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 -标准+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辉

2014年10月的一天晚上,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中心物流园区管理局职工何洪成带着未婚妻在饭店吃饭,店外突然传来呼救声,他立刻跑了出去,发现一名歹徒正持刀抢劫。

何洪成毫不犹豫扑向歹徒,对方掏出匕首朝他腹部狠狠捅了一刀。鲜血直流的何洪成忍着剧痛与之继续搏斗。当晚,歹徒被擒获,何洪成经抢救后脱离危险,但原定3天后办理的结婚登记被迫延期。

此后,在社会各界的关心下,何洪成与未婚妻在病房举行了结婚仪式,病床上的他被誉为“最美新郎”。2016年,何洪成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

何洪成是新余市见义勇为群体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市涌现出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先进集体16个、先进个人149人,其中革命烈士3人、全国见义勇为模范2人、中国好人17人、江西好人41人,获表彰人数按人口占比全省最高。

新余市委书记蒋斌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余市做全做实见义勇为工作,通过全方位组织协调、全过程审核把关、全覆盖表彰宣传,大兴见义勇为之风,充分发挥德治教化作用,打造崇德向善社会氛围,为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凝聚强大正能量。2021年,新余市荣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

奏响见义勇为保障“大合唱”

“决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蒋斌介绍说,新余市做实组织、政策、帮扶等保障工作,维护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为见义勇为人员办实事办好事。

组织保障有力。市委、市政府将见义勇为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将见义勇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成立见义勇为基金会,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政法协调、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

政策支持发力。制定完善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从制度上明确见义勇为人员保护、优待和抚恤等政策,做到对见义勇为行为不迟奖、不漏奖、不惜奖。

精准帮扶给力。市委政法委建立帮扶机制,对见义勇为人员优抚慰问、精准帮扶,通过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的举措珍爱英雄、善待英雄,让善行义举在全社会得到最大回响。

打好见义勇为评定“组合拳”

3月27日,新余市孔目江湿地公园风和景明,游人如织。突然,景观桥处传来“有人落水了”的呼救声,正在管护树木的六旬老汉林生根闻讯后立刻跳入江中,将落水女子救起后默默离开。

新余市平安办获悉后,及时安排专人跟进、收集证明材料,联合相关部门召开评议会,仅用3天时间就完成审核确认,并在评议会现场对林生根进行表彰。

“对见义勇为行为,我们做实收集、审核、选树等程序,确保应奖尽奖、应奖快奖。”新余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逸翔介绍说,新余市县两级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政法、宣传(精神文明)、民政、公安、卫健等部门保持信息第一时间流转,做到不遗漏任何一件见义勇为事迹;完善细化申报、评议、公示和监督等审核程序,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条款准确的见义勇为行为快速审核;总结长期实践经验,建立科学规范的行为确认标准。

“同时扩大评定范围,将辅警、协警、保安等纳入确认行列,全市已有7名辅(协)警、3名保安荣获‘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李逸翔说,今年该市又将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人员纳入评定范围,确保符合见义勇为道德标准和法律认定的人员应评尽评。

树起见义勇为工作“风向标”

在新余市北湖公园的长廊、亭子及林荫道两旁,随处可见见义勇为事迹宣传牌。它们就像一面面鲜艳的旗帜,在潜移默化中引导市民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共同缔造者。

“像这样的主题公园,全市有15个。”李逸翔说,新余市做实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宣传工作,积极发挥榜样力量,以榜样人物影响人、感召人、带动人。

重表彰,让英雄出镜出彩。每年在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表彰年度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通过大力表彰,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

给荣誉,让模范有为有位。对待见义勇为人员,不仅在精神层面给予点赞、褒扬,而且联合宣传、人社、工会等部门,将符合条件的优先评选为道德模范、劳动模范等,让其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有地位。

强宣传,让氛围越来越浓。坚持线上线下宣传同步发力,让见义勇为“种子”以最快速度播撒。今年已组织开展“模范讲堂”10期,举办见义勇为英雄事迹报告会4场,组织数千名党政机关干部、学校师生、社会各界人士聆听;线上打造新媒体宣传矩阵,绘制城市群英谱,讲好群英故事会,让义勇之事人人知、英雄模范人人学、善行义举人人做。

编辑: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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