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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安新检察规范督查督办工作

2022-07-27 11:32:39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 -标准+

法治日报讯 记者章兴成 通讯员韦宝宝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检察人员执行力,确保各级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地落实,河北雄安新区安新县人民检察院采用“1+1+N”模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督查督办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保障各项检察业务顺利开展。

安新检察院多措并举探索“N”种工作经验,以“拟办、立项、交办、催办”为流程,以“交必办、办必果”为要求,突出重点、明晰责任、协调联动、狠抓落实,做到督办与督查并重,惩处与教育结合,力克形式主义,严把质效关,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有力遏制“庸懒散、推脱绕、怠慢飘”等不良作风,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

据了解,自《安新县人民检察院检务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实施以来,党组书记抓落实,逐级传导压力,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干给一级看,避免程序空转,有效防范梗阻、懈怠问题发生。检务督查督办工作组成员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将工作事项分解交办、编号登记、提醒催办、及时督办、严肃督查,兼顾“时效”与“实效”,统筹“部门”与“个人”,每月定期通报各项工作完成进度,并将结果纳入干警日常管理和年底考核,真正实现“工作可量化,考核有标准”。同时,通过台账等大数据汇总分析,率先谋划工作、提前化解问题,切实将督查督办作用最大发挥,有效助推各项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编辑: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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