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讯 记者马维博 通讯员申艳香 今年以来,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聚力开展“河道行洪问题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检察官在走访调查中发现县域境内的部分河道及河岸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秸秆等堆乱放、阻水片林侵占缩窄河道等问题,不但污染灌溉水源,更影响防汛行洪,随即向相关单位和属地乡镇送达检察建议,并督促其在时限内修复整改,提升河渠疏浚能力,确保汛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河道行洪和污染问题公益诉讼20件,监督相关单位和乡镇清理河渠40余公里、垃圾8900余吨,封堵污染排放口6处,既避免了河渠污染又保障了行洪顺畅。
编辑: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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