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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

不得以稳评专家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

2022-03-18 12:19:27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 -标准+

法治日报讯 记者李光明 为提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权威性,近日,安徽省委政法委出台《安徽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建立专家库的原则和专家应具备的条件、选聘程序、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等,并明确专家库成员退出和解聘的流程,有助于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队伍,规范对稳评专家的监督管理。

《办法》明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建设遵循“严格准入、分类建库、分级管理、统筹使用”的原则,专家由省、市(设区的市)党委政法委选聘,以独立身份参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审,主要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社会组织等熟悉相关业务人员中选聘,须具备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建筑学等学科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该专业领域内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省级专家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较强的理论分析和研究能力,在本行业范围内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评估咨询能力等条件。

对于专家库人员选聘,《办法》制定了严格程序,首先是党委政法委根据专家库建设需要,发布征集选聘专家库成员公告;申请入库人员填写申请表,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方式提交党委政法委;再由党委政法委进行资格审核,并遴选出拟入库专家人选,经过公示后决定是否选聘。入库专家由党委政法委颁发《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聘书》,聘期3年。专家库成员享有调阅有关文件资料、参与调查、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独立作出评审意见、获得相应报酬等权利,并履行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不参加与本人有直接利益关系的或所在单位组织的评审事项、不得以专家库成员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等义务。

专家库成员可以主动请辞退出,因工作岗位调整或身体健康等原因不宜再担任专家的须退出专家库。对于违反评审工作纪律,在参加咨询、评审工作中泄露保密事项内容;聘期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不认真履行义务造成评估重大失误,或因个人原因引发重大负面舆情等,党委政法委可以予以解聘。退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的人员,可以重新申请加入专家库。被解除聘用资格的人员,不得重新申请加入专家库。

《办法》要求,安徽省委政法委要负责全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专家在线选取,提升专家库信息化管理水平。省、市党委政法委要加强对专家库成员的管理,根据不同专业特点逐步实现分类建库。评估主体组织报告评审,专家人员应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取,与该评审事项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专家应当回避。

编辑: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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