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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11个月侦破文物犯罪案件1900余起

2022-01-11 10:08:31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 -标准+

法治日报讯 记者董凡超 2021年,全国公安机关对各类文物犯罪尤其是盗窃石窟寺石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窃古建筑及其构件、盗窃损毁革命文物等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取得显著成效。2021年1月至11月,共破获各类文物犯罪案件190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600余名。

2021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先后侦破23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文物大案,抓获公安部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的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员10名。累计追缴文物3.8万件,包括一级文物50余件,二级文物280余件,三级文物2600余件。充分发挥“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作用,向社会公开发布被盗、丢失文物信息626条,为打防犯罪、追缴文物提供了有力支撑。

面对严峻复杂的文物犯罪形势,公安部始终保持对文物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会同文物部门连续4年部署开展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去年8月再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将专项行动延长一年,依法严厉打击盗掘、盗窃、倒卖等各类文物犯罪活动,健全严打严防严管严治长效机制,组织指挥各地公安机关全力破案攻坚,先后侦破陕西咸阳“1·16”系列盗掘古塔地宫古墓葬案、安徽淮南武王墩古墓葬被盗掘案、福建漳州“11·23”系列盗捞海底沉船文物案、“2004·12·13”四川省图书馆文物被盗案等一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大案要案。同时,进一步加强文物安防网络建设,公安部会同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文物博物馆单位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全面提升文物博物馆单位治安防范能力水平。各地公安机关加强驻重点文保单位派出所、警务室建设,强化联合巡逻,排查安全隐患,切实织密文物安全防范体系。

编辑: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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